侦查发现,该团伙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从内地招募女性赴港从事色情交易并安排住所,以收取色情场所日租为由抽取利益牟利;同时在街道部署闭路电视,全天候监视警方巡逻动态,借助群组消息通知涉事女子规避执法。



在专项行动中,观塘警区多次派遣便衣警察开展扫黄行动,抓获24名年龄介于25至59岁、持双程证的内地女性,她们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教唆他人进行不道德活动。警方还在区内相关地点查获大量非法色情传单、避孕套及一次性床单等证物。
观塘警区行动主任总督察徐嘉骏指出,经情报研判,区内色情活动并非个体行为,而是受组织严密的本地犯罪集团操控。经过深入调查,警方以涉嫌依靠他人卖淫收入为生及相关罪名,逮捕了包括头目在内的4男2女本地嫌疑人(年龄35至55岁)。

据悉,该犯罪集团运营约一年。观塘警区特别职务队督察林烙诚表示,集团内部职责清晰,核心成员利用即时通讯软件在内地招揽女性,安排其抵港后前往指定观塘单位从事色情服务。运营期间,骨干成员全程仅通过通讯软件远程指挥这些女子在公共场所拉客,并以收取600元日租为名抽取佣金获利;成员从不与她们面对面接触,旨在提升隐蔽性,增加警方执法和追查的难度。
此外,集团还指派技术人员在街道安装多部联网摄像头,将实时画面24小时传输至私人手机,以便随时掌握色情活动状况,实时监控警方行动与巡逻路线,并向涉事女子通风报信,逃避打击。

针对该团伙作案手段,警方采取了一系列执法措施。早前发现一名35岁本地男子试图在相关街道安装并连接摄像头,随即当场以涉嫌协助及教唆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将其拘捕,并缴获10部涉案摄像头及两个5G路由器。
经过深度分析并利用“锐眼计划”监控系统追踪,警方进一步锁定另外5名集团核心成员,并于昨日将其抓获。其中两名分别49岁和42岁、负责操控色情女子的本地女性骨干,涉嫌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另外3名年龄介于39至55岁的男性技术人员,则涉嫌协助及教唆依靠他人卖淫收入维生罪。
同时,观塘警区特别职务队在区内拆除多处宣传色情服务的招牌。警方认为,此次行动已成功瓦解该本地色情犯罪网络。



警方强调,在非法色情活动中,除提供非法性服务者外,幕后操控或提供协助的人员同样极可能触犯法律;同时,装修工人或技术人员在承接各类工程时,应密切关注工作性质及用途,运用专业判断和常识,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误入法网。观塘警区将持续通过情报收集和精准打击,坚决遏制非法色情活动。





依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7条,“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维生”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面临10年监禁。此外,根据该条例第144条及第145条,若处所租客、占用人或管理人将场所全部或部分用于经营或经常用作色情交易,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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