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视频在网络引发热议,不少网民认为双方均涉嫌违法。有人评论称:“一方是危险驾驶,另一方则是刑事毁坏”。也有目击者指出事发时信号灯已转为红色,批评司机连基本的交通规则都不懂。




“危险驾驶”最高面临三年监禁
依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条规定,“危险驾驶”被定性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初犯者,法庭最高可判处2.5万港元罚款及3年监禁,同时强制吊销驾照至少6个月并留下犯罪记录;若属再犯,吊销驾照期限将延长至至少2年。
相比之下,情节较轻的“不小心驾驶”行为,根据同一条例第38条,最高处罚为5000港元罚款或6个月监禁,法院亦有权酌情决定吊销其驾驶资格。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任何人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破坏或损毁他人财产,即构成违法行为,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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