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署分判商行贿4万获刑,涉近亿工程合约,下月量刑

机电署分判商行贿4万获刑,涉近亿工程合约,下月量刑
廉政公署。

现年59岁的被告陈子荣,身份为机电工程署(简称“机电署”)的分判商董事及股东。经过法庭审理程序,他被裁定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罪名成立,该行为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案件披露的细节,陈子荣在2000年代因业务往来结识了时任机电署高级屋宇装备工程师的谢声德。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不仅经常相约共进午餐,还多次结伴前往中国内地或海外其他国家旅游度假。

案发期间,谢声德主要在机电署下的市政工程部小型工程分部任职,其职责涵盖处理并监督小型工程合约的招标流程及后续运作管理。从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这段时间内,该分部先后向两家总承办商授予了两份总金额约为9,140万元的小型工程合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合约最终被转手分包给了由陈子荣担任董事兼股东的三家分判商,具体包括美亚工程有限公司、宏晋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三和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随后,在2019年1月,陈子荣向谢声德提供了4万元的现金作为贿赂款项。这笔钱被视为一种回报,旨在换取谢声德在公务中继续偏袒美亚、宏晋、三和这三家分判商,以及上述两家总承办商的利益。

此前,谢声德已承认在其任职机电署期间,个人财富与合法收入严重不符,同时承认收受贿赂、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清洗黑钱等共计六项罪名。调查显示,他涉及来源不明的现金总额超过700万元。2025年12月16日,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判处谢声德监禁五年三个月,并下令没收其所有犯罪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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