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缉犬进驻新皇岗口岸,严控受管制食品非法入境
食品安全中心表示,随着新皇岗口岸即将正式开通,该机构将持续在所有陆路边境检查站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为强化对违规携带受管制食品入境行为的拦截力度,食安中心将部署经过专业训练的肉类检疫缉犬执行巡逻任务,从而更有效地打击非法进口行为。
哪些食品属于受管制范围?
依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的规定,任何人无论出于自用还是其他目的,只要进口所有种类的野味、肉类、家禽以及蛋类产品,都必须持有原产地相关当局出具的卫生证明书,或获得食物环境卫生署的书面许可。以从内地返回香港为例,旅客若携带上述受管制食品入境,必须随附由内地海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文件。食安中心还指出,在2025年度,该中心已针对非法携带受管制食品的行为提起2,148宗检控案件,其中部分违规者甚至被法院判处即时监禁刑罚。
“汆水”处理过的肉类和真空包装食品能否带回香港?
食品安全中心特别强调,目前社会上对于受管制食品的定义存在不少误解。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任何未经彻底烹煮至全熟的野味、肉类、家禽和蛋类产品,不论采用何种包装方式,包括真空密封包装或锡纸封装,均受到法律的严格管控。此外,部分市民误以为经过“汆水”烫煮处理的肉类已经符合熟食标准,但事实上“汆水”工艺并不等同于彻底煮熟,此类产品同样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范畴。
除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责任外,食品安全中心还提醒广大市民,通过非法途径携带入境的食品在跨境运输及旅途过程中,极易因储存温度不当或包装不洁而滋生致病性细菌,从而对个人及家人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该中心再次呼吁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免触犯法律法规并损害自身健康。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硕谷新闻聚合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