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凤案・专页】

本案三名被告身份分别为:前大伯邝港杰(35岁,职业司机)、前家翁邝球(69岁,已退休)以及前夫邝港智(32岁,目前无业)。他们被指控于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涉嫌谋杀蔡天凤,并在随后三天内(2月21日至23日)阻碍对蔡天凤遗体进行合法安葬。三位被告均对谋杀罪名表示不认罪,但承认阻碍合法埋葬尸体的指控。
锤柄发现邝港智 DNA “随机匹配概率仅62.8亿分之一” 锤头微量DNA难以分析
作为关键证据的DNA专家证人、政府化验所总化验师卫永刚博士昨日继续在庭上作证。卫博士以邝港杰的口腔拭子样本为例进行说明,指出每个人体内包含26个特定的DNA标记,这26个标记组合起来便构成了个人的专属基因图谱。在对涉案人员的DNA进行比对后,卫博士确认了邝球与李瑞香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同时证实邝港杰与邝港智之间也存在亲子关系;由于两人是亲兄弟,其DNA重合度超过一半。
当被问及为何在案发现场查获的涉案锤子手柄上仅检测到9个DNA标记时,卫博士解释称,这可能是因为遗留的DNA数量较少且发生了腐败降解。但他强调,手柄上的这9个DNA标记与邝港智的口腔拭子样本完全吻合。经过计算“随机相符概率”,即在普通人群中随机选取一人,恰好拥有与邝港智相同DNA的概率,该数值低至62亿8000万分之一。
卫博士确认手柄上的DNA来源单一,在化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污染。他重申,如果某人用力握住锤子,在接触过程中产生摩擦并施加力度且持续一段时间,留下DNA的可能性远高于轻轻触碰。


至于锤子的头部,卫博士指出检验出了人体DNA,但“结果找到的DNA非常少”,数量“少到我无法进行分析”。即使尽力尝试,仍无法完成分析,因此目前既不能确定也不能排除该微量DNA是否来自蔡天凤。
卫博士表示,木质锤柄表面相对粗糙,更容易转移和残留DNA;而铁制锤头表面较为平滑,不易附着DNA。残留DNA的数量还受物品材质、接触力度与时间、环境湿度及高温等腐败因素影响。即使检测结果呈阴性,也不代表两者未曾接触过。
当控方询问若有人用水清洗或用布擦拭锤头会有何影响时,卫博士直言“当然会把DNA全部冲走”,擦拭也有相同效果,清洁后即使残留微量DNA也无法进行分析。

喷漆按钮检出蔡血迹 专家指可能通过沾血手套转移
卫博士下午接受了辩方的盘问。代表邝球的大律师戴伟奥指出,在涉案龙尾村房间内的喷漆按钮上验出了蔡天凤的DNA,辩方质疑蔡天凤从未处理过喷漆,DNA可能是通过二次转移或打喷嚏、咳嗽等飞沫留下的。卫博士反驳称,DNA是在喷漆按钮的位置发现的,他不认为是由飞沫所致,而是通过接触转移,例如有人戴着沾有蔡天凤血液的手套按压按钮而留下痕迹。
代表邝港智的大律师安华晖在盘问时提出,物品上没有留下DNA的最普遍解释是根本没有人接触过。卫博士表示:“如果我以科学家的角度看,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地想”,他同意无直接接触是其中一种解释,但绝非唯一解释,清洗、擦拭或隔着手套布料都会阻隔DNA转移。

辩方继续指出,如果锤子曾用于袭击他人头部导致流血,理应预期锤头会留有受害人的DNA。卫博士表示,如果直接接触会有转移,但如果两者之间有布料或其他物体阻隔则不会转移。辩方问及锤子是否有被清洗的迹象,卫博士从专业角度判断锤子被清洗的机会很小,因为如果整把锤子曾被水清洗,木质手柄上的DNA同样会被洗掉。
辩方提到在涉案单位内查获一个装有被剪过的内裤的胶袋,卫博士证实,在该胶袋的手抽及开口位置共找到23个DNA标记,这些DNA都是蔡天凤的血迹;他解释血液的DNA含量远高于表皮细胞数倍,一经接触极易留下标记。
辩方大律师追问,锤柄上的DNA是否可能仅局限于极小范围,甚至只是一滴汗液滴落所致?卫博士同意范围可能较小,但指出若要是一滴汗,必须刚好滴在手柄上,并直言:“一滴可能太少啦,多些可能有机会嘅”。

警长回忆破门见残肢 时任警司钟雅伦立即封锁现场
案发时参与搜查的警长蔡加兴(音译)出庭供称,他于2023年2月24日协助寻找失踪的蔡天凤。当天下午,他与时任警司钟雅伦等一行5人进入龙尾村单位搜查。警长曾用脚踢其中一间房门,发现无法打开后改用工具破门撬入。人员确认屋内没有生还者后,全员戴上手套在屋内搜证。
警长指出,其后有同僚打开雪柜赫然发现人体残肢,钟雅伦随即下令所有在场警员撤离,并将涉案单位全面封锁。直至法证人员到场后,警长等人穿上鞋套再次进入单位。
警长续指,他于同月26日再度前往龙尾村单位,相约渠务署职员使用工具检查涉案地下渠道是否藏有证物,职员经检查后并无任何发现。

现场查获拜观音衣纸 警长读经文称不认识
控方在庭上展示于单位内检获的证物,包括一个铁罐及两个装有衣纸和香烛的红色胶袋,并让陪审团查看衣纸。
控方询问警长该批衣纸属于什么类型,警长回答指衣纸上写明是拜观音之用。控方追问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会焚烧这类衣纸,警长回应指自己并非这方面的专家。暂委法官祁彦辉随即表示警长并非专家证人,不能提供专家意见。警长此时随口补上一句:“自己都有拜神”,引来庭上众人发笑,惟法官再次强调他不适合回答此问题。
其后,警长应控方及法官要求,当庭读出衣纸上印有的部分经文:“南无救苦观世音菩萨,百千万亿佛,恒河沙数佛,无量功德佛。”
警长宣读完毕后,控方要求法庭传译员将经文翻译成英语,传译员当庭坦言不明白内容、无法翻译。控方其后询问警长是否认得该段经文,警长亦表示不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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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播放闭路电视影片细节
各证人供词一文看清
谭泽均作供一文看清
谭方骏作供一文看清
蔡母作供一文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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