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细节近日进一步披露。据悉,事发于今日凌晨1时30分许,滨崎真绪在湾仔某酒吧完成DJ工作后,转往尖沙咀么地道另一处场所。在此期间,她分两次饮用了共计3杯威士忌。约凌晨3时30分,一名陌生男子递给她一杯疑似橙汁的饮料,她在饮用后随即出现意识模糊症状。事后检查发现杯中残留有白色粉末状沉淀物,遂报警并送医治疗。


依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3条规定,若任何人出于使他人受损、精神受创或生气的目的,非法恶意地向他人施用毒药或其他有害物品,或促使他人服用此类物品,均构成可经公诉程序审理的罪行,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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