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的士擅闯行人路引争议,司机承认错误后致歉驶离

屯门的士擅闯行人路引争议,司机承认错误后致歉驶离
屯门有一辆新界的士驶上行人路。

这段时长约86秒的视频由用户上传至Facebook社群「车cam L(香港群组)」,点击连结即可观看。影片开头显示一辆新界的士违规停在行人路中间。拍摄者立即上前劝阻,指出该处为行人专用区。司机随后解释是受乘客影响才试图停靠,并坦承操作失误:「是我搞错了,现在去跟客人商量。」

见司机未即刻离开,拍摄者再次催促其驶离该区域,质问为何将车开上人行道以及是否有其他违规记录。司机缓慢驾车离去,途中再次道歉称未能与乘客达成共识。拍摄者回应强调问题核心在于司机无视行人安全及交通规则。最终,这辆出租车沿人行道行驶一段后右转返回建丰街,全程未发生碰撞事故。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部分网民批评司机行为恶劣;也有观点认为可能是因对路况不熟导致失误。然而,鉴于潜在风险,有市民表示已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司机的危险驾驶行为。视频拍摄者事后通过截图证实,已利用电子报案系统提交投诉,指控涉事司机不当驾驶。

屯门有一辆新界的士驶上行人路,拍片者见状即与司机理论。
屯门有一辆新界的士驶上行人路,拍片者见状即与司机理论。

的士司机一度辩称要与客人沟通有误。
的士司机一度辩称要与客人沟通有误。

司机先掉头,然后再驶出马路。
司机先掉头,然后再驶出马路。

机动车驶入人行道的法律后果

回顾本地案例,曾有私家车车主因驾车进入行人区而被控以“不小心驾驶”或“危险驾驶”罪名。

依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38条关于“不小心驾驶”的规定,驾驶员若在道路上缺乏应有的谨慎和专注,或未合理顾及道路其他使用者,即构成此罪。违者将面临二级罚款(5,000港元)及最高六个月监禁。

此外,根据同条例第37条“危险驾驶”条款,任何人在道路上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均属犯罪。若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四级罚款(2.5万港元)及三年监禁;若经简易程序定罪,则处三级罚款(1万港元)及十二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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