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药房试点10月底启动,基层医疗共付额11月1日起调整

另外,加入基层医疗共同治理网络的家庭医生,其筛查及治疗阶段的诊症共付额将依据既定机制进行年度调整,新标准自11月1日正式实施。数据显示,超过八成的服务点共付额保持不变,另有189个服务点面临上调,其中近九成的涨幅控制在50元以内。从整体来看,来年治疗阶段的诊症共付额平均增幅为3.7%。

社区药房试点10月底启动,基层医疗共付额11月1日起调整
社区药房。

针对指定家庭医生与家庭医学诊所推行专项安排

试点计划第一阶段复盖东区、油尖旺、沙田以及元朗这四个区域。每个区域精心挑选了5家位置便利、邻近住宅区或商场的社区药房,旨在为参与共同治理网络的指定家庭医生以及医管局旗下的家庭医学诊所提供配套支持。

对于成功完成配对的参试患者而言,他们可以在自己选定的药房领取药物,并获得药剂师提供的用药指导与健康咨询服务。医务卫生局指出,通过社区药房提供的药物复配服务,能够有效防止居民在家中囤积过量药品,进而降低因储存不当或误服药物带来的健康风险,同时也减少了医药资源的浪费。

医务卫生局计划分批次邀请家庭医生加入该体系,同时也会通知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登记,协助他们配对心仪的指定社区药房,并详细说明药物配发及后续复配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第一阶段试行计划的首四个地区为东区、油尖旺、沙田和元朗,每区选定五间邻近民居及商场和地点方便的社区药房。(政府新闻处)

预计明年第四季度推广至全港十八个行政区

接下来的第二阶段将扩展至南区、黄大仙、观塘、屯门、北区和大埔,而第三阶段则涵盖剩余的其他八个区域。医务卫生局计划在明年第四季度实现服务对全港18个区的全面复盖,并在未来持续在各区招募更多符合资质的药房加入这一计划。

使用社区药房服务的市民,若属于共同治理网络的参与者,其药费将按照社区药物名册的规定执行;若是医管局的病人,药费则维持与医管局现行收费标准一致。

小西湾家庭医学诊所。(医院管理局相片)
小西湾家庭医学诊所。(医院管理局相片)

189处服务点上调共付金额

共同治理网络实行共付制模式,除了政府补贴外,参与者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参与项目的家庭医生有权自行设定筛查阶段和治疗阶段的诊症共付额,并可按照既定规则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规定上限为:心血管疾病风险因素筛查不超过120元,慢性乙型肝炎筛查不超过180元。

在治疗阶段方面,经过共付额调整后,仍有超过六成即773个服务点收取不高于政府建议150元的诊症共付额,且中位数维持在150元水平。

在现有的1239个参与服务点中,逾八成保持价格不变,28个点下调了共付额,降幅中位数为100元;其余189个点则进行了上调,其中接近九成的涨幅未超过50元。综合统计,来年治疗阶段诊症共付额的总体上调幅度为3.7%。至于筛查阶段,绝大多数(超过97%)的服务点依然按照政府建议的标准收费。

超三十万民众加入共同治理网络

截至今年10月7日,已有逾30万名市民参与了共同治理网络。在完成心血管疾病风险因素及/或慢性乙型肝炎筛查的人员中,约有7万人被确诊存在相关风险或病症,并已转入治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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