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规详解:随意横穿马路最高罚款2000元
依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行人严禁穿越车行道。具体禁止行为包括:身处斑马线管控区域内却未通过斑马线通行;位于距离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过路处15米范围内,但未使用该受控过路处;或者在距离行人天桥、行人隧道及其任何组成部分15米的范围内,却没有使用这些设施进行跨越。若任何人缺乏合理解释而随意横穿马路,即构成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第1级罚款,金额为2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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