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师学会推动入法定专业,要求常驻工地承担监督责任

营造师学会推动入法定专业,要求常驻工地承担监督责任
营造师学会建议政府加入营造师作为法定专业人士。

香港营造师学会会长汤毓祺指出,当前全港具备授权签署人(即“AS”)资格的承建商代表仅有一千四百余人。数据显示,在中小型承建商中,高达七至八成只拥有一名AS;即便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其AS人数也极少超过十位。汤毓祺强调,面对每天约有一万个在建工地的庞大数量,这些人员根本无法实现全天候驻场,只能依据法规进行周期性的现场巡查。

据汤毓祺透露,行业内实际上已有不少营造师长期驻扎工地,负责统筹每日施工计划,并把控建造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他进一步提到,发展局近期已在政府建筑合约中正式认可学会会员的专业地位,将其提升至与建筑师学会及工程师学会同等的层级。鉴于此,当局应当赋予营造师明确的法律身份,同时也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政府拟修订《建筑物条例》以加重对AS处罚力度的计划,学会副会长孟家荣批评此举是将责任强加给那些无需常驻工地的人员。他表示,平均每位AS手中同时管理着八到十个项目,客观上难以履行严密的监察职能。孟家荣援引职业安全健康法例为例,指出当建筑工地总人数达到一百人时,必须聘请专职安全主任;他认为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也应建立类似的强制性机制。

尽管目前已有部分营造师参与工作,但业界负面新闻仍时有发生。对此,学会义务秘书邓兆强分析称,现行制度并未强制要求工地配备营造师,且并非所有从业者都是学会会员,导致行业水平参差不齐。他期望通过确立营造师的法律地位,推动整个行业的专业化进程,并进一步强化其在工程管理环节中的核心作用。


© 版权声明
THE END
欢迎随手分享,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7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