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路社群中瘋傳兩張現場實拍照片,畫面顯示今日清晨時段,有兩位身著淺色上衣、頭戴鴨舌帽的市民,各自騎乘一輛天藍色調的共享單車。兩人呈前後隊形,沿著屯門公路的路肩區域朝九龍方向緩緩前行。值得注意的是,在他們前方不遠處(約數十米範圍內),停放著一輛警車。目前尚無法確定警方是否因接獲市民舉報而迅速趕赴現場,對這兩名違規騎行者實施了截停處理。
巧合的是,今天(11日)正是香港單車節正式舉辦的日子。為確保賽事順利進行,主辦單位聯同執法部門從凌晨開始,便對青馬大橋、汀九橋以及尖沙咀一帶的多條核心幹道實施封閉管制,專供參賽選手與觀賽人流使用。屯門公路上出現的這一幕「共享單車闖入快速路」的罕見場景,隨即引發大量網友在線下調侃與吐槽。不少人開玩笑地猜測:「既然今天是單車節,難不成他們也想順勢響應活動精神?這可不是不騎的問題啊!」、「莫非是火急火燎趕著去參加單車節?」、「搞不好他們還真以為只要逢單車節,全港所有公路都能隨意踩單車呢!」、「雖說按規定自行車確實可以駛入巴士專用道,但正常情況下,快速公路絕對是嚴禁自行車通行的!」
根據相關法律界定,屯門公路被明確歸類為「快速公路」。依據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的具體條款,任何人士若無正當且合理的辯解理由,擅自騎乘自行車進入快速公路範圍,即構成違法行為。一旦首次被判有罪,法院可判處第2級罰款(金額為5,000港元)並附加最高3個月的監禁刑;若屬第二次或隨後再次觸犯該條例而被定罪,則面臨的懲罰將升級為罰款10,000港元及最高6個月的監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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