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於10日公開回應,後續針對責任釐清及流程優化的具體措施,將完全取決於獨立委員會最終呈交的報告內容。倘若報告中明確界定特定公務員存在違規操作,相關部門保留直接啟動標準化紀律審查程序的權利。



責任追究與整改方案取決於調查結論
在10日接受電台訪問期間,有媒體就宏福苑火災事故是否會觸發第二級行政責任調查以釐清各方角色進行提問。對此,楊何蓓茵作出明確表態,強調所有後續的問責行動及系統性改善工作,均須等待獨立委員會在本月底正式提交調查報告後方可定奪。
她進一步闡述,一旦調查結果清晰指出特定公務員存在不合規的行為舉止,管理層面不會排除直接啟用常規性的紀律處分機制來追究個人責任。反之,若問題根源屬於機構內部系統性的結構漏洞,則可能透過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所設立的第二級調查框架,來深入剖析涉事人員在行政層面的承擔。目前階段仍存在多種處理路徑的可能性。當前,當局正積極配合公務員敍用委員會開展前期籌備作業,涵蓋制定相關規範準則、配置必要的人力資源以及安排專屬辦公場地等事務。
此外,她補充說明,第二級調查所需的週期將根據個案本身的複雜程度而有所差異;假若正式啟動該項調查程序,相關負責官員理應為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設定一個大致的完成時間表。關於調查報告能否實現全面公開發布,則需視乎個案的具體性質而定,尤其是需要評估內容是否牽涉到政府機密資訊或個體隱私保護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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