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及寶石交易未註冊涉12萬以上 海關調查本地公司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未註冊涉12萬以上 海關調查本地公司
一間在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下並非B類註冊人的本地公司,進行了12萬以上港元含貴金屬及寶石的鐘錶的現金交易;海關展開調查。

依據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的相關規定,除獲得豁免的特定人士外,任何意圖在香港境內經營貴金屬與寶石業務的主體,只要涉及金額達12萬港元及以上的交易活動——無論該筆款項是支付方還是收款方——都必須事先向海關部門提交註冊申請。

根據法規限制,除了持有B類註冊資格的經營者之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在從事貴金屬或寶石商業活動期間,執行總額達到12萬港元及以上的現金結算操作。倘若某位未具備B類註冊身份的貿易商虛假宣稱自己擁有此資格,或者聲稱已獲授權進行相關業務,甚至實際實施了任何一筆金額達12萬港元及以上的現金交易行為,這些舉措均構成違法違規。一旦經司法程序定罪,涉事者將面臨最高港幣10萬元的罰款處分,同時還可能被判处長達6個月的監禁刑責。

海關部門特別強調並提醒所有從事貴金屬及寶石買賣的商戶:務必確保自身已成功取得相關的法定註冊資格之後,方可合法開展總額達到12萬港元及以上的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交易業務。

關於註冊申請所需的各類表格樣本、具體辦理流程以及操作指引等資訊,公眾可隨時訪問「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官方網站(www.drs.customs.gov.hk),或直接瀏覽海關機構的專屬網頁頁面(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以獲取詳細資料。

社會大眾若發現可疑線索,可以撥打海關設立的24小時全天候服務熱線電話182 8080進行諮詢;此外,也可利用專門用於犯罪舉報的電子郵箱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發送郵件,或是填寫指定的線上表單(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來通報懷疑存在未經合法註冊便擅自進行總額達12萬港元及以上之貴金屬與寶石交易的違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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