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專頁】
本案涉及三位被告:前大伯鄺港傑(35歲,職業司機)、前家翁鄺球(69歲,已退休)以及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控方指控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合謀謀殺蔡天鳳,並在當日至23日期間阻撓合法處理其遺體。三名被告對謀殺罪名均作出否認;針對阻擋合法埋葬屍體的指控,鄺港傑與鄺港智選擇認罪,而鄺球則堅持否認。

張燕花丈夫每月百萬生活費 經兌換店匯款到港
代表鄺球的資深大律師戴奧偉(Oliver Davies)首先就蔡家的財務狀況進行盤問。張燕花在供詞中透露,從2010年至2019年間,她居住於黃埔花園的某單位。該物業由她的丈夫蔡楚生一次性付清全數樓價購入,期間未曾向銀行申請任何按揭貸款。針對她早前證稱丈夫每月提供約100萬元作為生活開支一事,張燕花今日補充說明,這些資金是透過貨幣兌換店匯入香港後,再由她親自提取現金使用。
家庭開支大 月花50萬元 形容丈夫「唔係好有錢」
在庭上陳述時,張燕花指出家庭的月度支出相當龐大,涵蓋僱傭女傭、私人廚師以及子女的學費等項目,每月的基礎花費高達50萬元。此外,由於她自身的兄弟姐妹眾多,亦需分擔照顧責任。她將丈夫形容為「唔係好有錢,每個月有一百幾十萬咁」,並表示扣除生活費後,有時仍能剩餘部分資金。她強調丈夫非常疼愛蔡天鳳,視之如親生女兒,每次回港都會撥款數十萬元給她;同時,當時她也需要花費大量金錢為前女婿鄺港智購買物品,坦言:「佢都無錢,乜嘢都係叫我買……當時佢係我女婿,孫都幫佢養」。
辯方質疑丈夫生意失敗欠債 張燕花:賺幾多錢要話俾你聽咩?
隨後,辯方向法庭出示了黃埔物業的土地查冊檔案。紀錄顯示,該單位於2010年6月以625萬元的價格買入,至2019年11月以1,228萬元出售。然而,檔案中亦記錄了該單位曾多次辦理按揭手續。辯方藉此質疑該物業並非一次性付清,張燕花回應稱相關文件均由其丈夫簽署,並針對2012年的按揭情況解釋道:「佢(丈夫)要周轉做生意,都正常啫」,強調借貸行為是為了應付家庭日常開支所需。
當辯方進一步暗示張的丈夫並非成功的企業家,甚至生意失敗並積欠債務時,張燕花強烈反駁:「唔好咁抹黑我」。她指出認識丈夫時,對方經營酒樓業務,每月純利可達兩三百萬元,其在海南的投資同樣獲利豐厚。她隨即質問辯方:「賺幾多錢要話俾你聽咩?」。辯方續指蔡楚生負債日益沉重,張燕花反問是指現任丈夫蔡楚生還是前任丈夫,在澄清對象為蔡後,她堅決否認指控,表示:「邊個?從來好多人爭佢錢就有,無爭人錢,佢人品好好㗎,好爸爸」。

蔡母指譚家給女兒3億元 辯方質疑僅8000萬元
辯方接著詢問現任丈夫譚方駿家族給予蔡天鳳的資產規模。對於張燕花此前證稱譚家累計贈予蔡天鳳約3億元的說法,張今日補充表示曾親眼見過相關支票,金額分別超過4,000萬元及1,000萬元,「我見就係成億,有時現金」,同時蔡天鳳獲贈加多利山物業。辯方則提出不同數據,認為譚家多年來的資助總額應為8,000多萬元,且自2020年起便未再有大額撥款。張表示對此細節不知情,但強調「譚家好好」,每月均有固定款項支持蔡天鳳,譚父譚母更是將蔡視為「寶貝一樣」。
辯方再次強調蔡天鳳僅收錄了譚家約8,000萬元及曼克頓山單位,張燕花直接反駁:「唔止咁多囉,阿女話俾我聽就絕對唔止咁多囉」。
辯方質疑蔡月入少於一萬元 張燕花否認
辯方主張蔡天鳳擔任模特兒及網紅的收入每月不足1萬元,並引用其星展銀行帳戶紀錄證明,2019年1月前每月進帳低於25萬元,其中大部分來源為丈夫的餐飲業務。張燕花回應稱女兒從未透露具體收入數字,但斷言絕不可能低至1萬元以下,她表示:「佢話個個都好愛錫佢,好多嘢俾佢做」,據她所了解,女兒的收入水平「唔係咁少」。

蔡天鳳銀行戶口加股票 共值約1200萬元
蔡天鳳離世後,張燕花成為遺產管理人之一。辯方援引文件指出,蔡天鳳在星展銀行的存款低於350萬元、花旗銀行帳戶約有200多萬元、渣打銀行帳戶則少於100萬元。在股權方面,蔡持有「粉紅佳人(集團)有限公司」及「Bear Bear Snack Limited」兩間公司的股份(分別持1股和1萬股),這兩家公司均被認為缺乏實質價值。至於證券組合,包括3,600股滙豐銀行(市值約20萬元)、8.25萬股電能實業(市值約500萬元)以及16.4萬股中國儒意(市值約35萬元)。
面對辯方質疑蔡天鳳帳戶資產不足以支撐購買價值2,000萬元的屯門物業,張燕花表示不同意此觀點,並提及女兒生前曾表示要給她500萬元。辯方指蔡天鳳並未向她坦承真實財務狀況,張反駁道:「佢無講過大話」,並指責「(蔡天鳳)啲錢俾人呃哂」。
蔡天鳳曾二按曼克頓山單位
蔡天鳳名下擁有曼克頓山單位及兩個車位。辯方指出該曼克頓山物業涉及1,040萬元的按揭貸款,且蔡曾向靄華押業申請400萬元二次按揭(並於7個月後結清)。張表示不清楚女兒為何需要申請按揭,並感嘆:「佢都攞咗咁多錢畀佢哋……好多錢畀嗰家人。」另外,蔡天鳳還為4名子女各購置了一份保險,並為張燕花的母親購買了兩份保單。

張燕花形容鄺球為「老狐狸」
張燕花在供詞中提到,蔡天鳳曾出資讓鄺港智從事鐘錶轉售貿易,投入資金達2,000多萬元,結果「一蚊都攞唔番」。辯方追問為何蔡天鳳持續向鄺港智輸送資金,張回答:「佢一路話投資」,但最終女兒「睇到尾巴,要斬斷收返」,並將鄺球形容為「老狐狸好狡猾」,證實所指對象正是鄺球。
蔡天鳳出20萬元醫療費救鄺球一命
張燕花指證,蔡天鳳長期每月向鄺球提供2萬元生活費,甚至曾挽救其生命。她提到鄺球離開警隊後「就死嗰陣,冇錢睇醫生」,當時是蔡天鳳動用信用卡支付了20萬元醫療費用,直言:「鄺球條命,都係我阿女救」、「如果唔係比錢,半個鐘就死X咗啦」。張嚴厲批評鄺家:「唔係人嚟㗎呢班」、「佢全家享兩個孫嘅福氣,貪得無厭」。
辯方聲稱讓鄺球掛名持有物業,其實質上並無獲得利益。張反駁道:「畀佢掛名……啲嘢在佢手,唔肯畀番。」她指鄺球日常領取的生活費用於「照顧佢全家」,同時鄺港智也索取7,000萬元用於商業運作。
加多利山物業糾葛 張燕花逐點反駁
張燕花解釋,蔡天鳳持有的物業由鄺球擔任登記業主,目的是為了節省印花稅成本。辯方詢問為何不讓蔡母掛名,張回應:「大家商量好,佢哋投資嘅,又唔係要俾我,寫我個名做咩啫」,並強調若該單位確屬鄺球所有,辯方必須提供實質證據。
辯方指出掛名買樓可能觸犯法律,一旦揭發蔡天鳳或須支付三倍稅額。張表示:「咁呢啲我真係唔知」,強調這是蔡天鳳自行作出的決定。她又提及過往雙方關係融洽、互信基礎深厚,並表明即使鄺球拒絕簽署授權書,該加多利山單位也「攞唔走㗎」。
張進一步指,蔡天鳳曾表示若單位進行「轉名」手續需耗費數百萬元,因此寧願折價出售;賣車情況亦然:「百幾萬車,30萬就賣,就係想收返嚟」,並感歎:「鄺球自己侮辱自己,乜嘢都得唔到」。張重申鄺球參與合資購房是「冇可能」的事,並指若名車歸鄺球所有,「咁點解我哋賣,錢又畀阿女啊?」。
關於蔡天鳳去世後,張燕花就加多利山單位向鄺球提起訴訟一事,辯方指訴訟文件從未有效送達鄺球,相關令狀將會失效。張回應稱此事交由譚方駿聘用的律師處理,她本人並不掌握詳細情況。
形容鄺家「全家都大話精」
針對辯方指鄺球並非駕駛計程車,而是離開警隊後於2003年至2023年間北上經商,才將海南物業登記在其名下的說法,張斷然否認:「無可能」。她指開的士一事是由女兒告知,而鄺港智也曾聲稱居住在九龍塘,並形容鄺家「全家都大話精」。
辯方又指加多利山單位的一半樓價,以及深圳的勞斯萊斯轎車、七人座車輛皆由鄺球出資。張表示:「絕對唔可能」,指勞斯萊斯是由女兒使用信用卡購買,直言:「(鄺球)飯都無得開,有錢買勞斯萊斯,6、7百萬」,並反駁:「叫佢攞出證據吖嘛,屋企個電線、裝百幾蚊wifi嗰啲都冇俾過,全家都係(蔡家)出糧俾錢㗎」,又道:「有咩證據呀?……嘩!咁同殺人有咩分別啊,買咗呢層樓畀仆街全部攞埋啦」。
張並反問:「如果樓係佢嘅,佢點解寫委託書呀。我話要報警佢就寫,如果係佢嘅,有證有據使乜寫啊?」、「你話鄺球買咁多野,嗰啲車,全部嘅錢都係阿女。你係正常人都識諗啦」。
強調鄺球曾襲擊蔡天鳳
對於辯方聲稱鄺球從未有過打蔡天鳳的行為,亦未威脅過蔡家的說法,張堅決反駁:「有打,有打」,指當鄺談到賣樓事宜時就「要打要殺」。辯方又稱張錄取的口供中從未提及鄺球有「要打要殺」的言論,張回應:「做阿媽,我嗰種心情,無人理解到」,表示自己不想回憶傷心事,「真係想快啲忘記」,並強調:「我落唔落口供唔重要,真係有打」。

蔡天鳳丈夫被質疑會「豪賭」 蔡母:打麻雀玩下啫
在鄺球一方的盤問環節,辯方詢問了譚家的經濟狀況。大律師戴奧偉問張燕花是否知悉現任丈夫譚方駿(Chris)有「豪賭」習慣。張表示那只是辯方的單方面說法,指「阿駿」偶爾打麻雀「都係玩下嘅啫」。
蔡天鳳丈夫澳門借錢500萬玩賭清光 譚父還債
辯方提問2021年中譚方駿與蔡天鳳前往澳門的情況,張表示知曉兩人去澳門娛樂及賭博,但那只是疫情期間譚方駿唯一一次「玩下」,蔡天鳳本人並未參與賭局。張承認譚方駿當次在澳門借貸了500萬元,並由蔡天鳳擔任擔保人。
辯方指譚方駿最終輸盡所有資金,回港後無力償還,遭到債主追討,最後由譚父代為還清債務。張予以否認:「唔係,錯喇……你錯,事件係咁㗎」,解釋當時賭場已倒閉,他們不知該向誰還款,蔡天鳳因「唔想煩」,於是想方設法聯絡財務公司人員,最後譚父得知兒子欠債,立即替兒子處理了債務。
否認譚父借鄺球警察人脈處理事件
辯方指譚父當時尋求鄺球協助,因為鄺曾任警員擁有人脈關係且懂得處理此類事務。張表示不知情,反而指是鄺球向譚父借款。辯方再問蔡天鳳作為擔保人有無履行還款義務,張指:「老爺話佢自己畀嘛」,並堅稱:「呢啲係千真萬確,係事實老爺畀……冇冇冇,老爺畀因為阿駿賭嘅,佢唔想煩阿女」。
辯方進一步援引蔡天鳳與張燕花之間的微信通訊記錄。在該對話中,蔡天鳳曾表述:外界普遍誤解其父親財富豐厚,但譚父實際表示阿駿已消耗大量資金,儘管如此,家中仍保留部分資產,規模雖未達數億之巨,卻並非空無一物。辯方就此詢問二人是否正在探討譚家具體的經濟狀況,張燕花回應稱當時僅屬閒談玩笑,並強調自己對譚家的實際資產底細並不瞭解。

將鄺港智視同己出 形容其狀態如「貼身跟隨母親」
當日午後的審訊程序由前夫鄺港智委任的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負責進行盤問,重點圍繞鄺港智與蔡天鳳的相識始末及關係演變過程展開。
張燕花在證詞中指出,她於2008年初次遇見鄺港智。彼時鄺是蔡天鳳的同學,常到家中用餐,兩人於17歲時開始交往。儘管後來二人離異且情感疏遠,但他們與譚家駿仍會共同相處。當被追問雙方最終是否維持高度親密時,張改口予以肯定,坦言當時將鄺港智視為「半個兒子」,對其極為關愛。
辯方指出,鄺港智最初無法流利使用海南話,為了與蔡母女實現平等溝通而刻意學習該語言。張燕花對此表示認同,承認是她親自教導鄺港智說海南話,因為鄺曾表示非常喜愛姐姐(即蔡天鳳),希望與其相伴。辯方進一步陳述,由於鄺球具有「大男子主義」、性格強勢且喜歡主導決策的特質,鄺港智搬入蔡家居住實屬一種「避風港」式的選擇。張聞言發出一聲驚訝,隨即反駁道:「所謂避難?他這樣幫我們全家擦鞋」。她補充說明鄺港智「極度黏人,我走一步他緊貼著跟一步」,並同意辯方將其當時的狀態形容為「如同緊跟母親一般」。

認定鄺港智性情轉變 從視如己出淪為「畜生」
辯方將鄺港智描繪為性格溫順、口才甜潤且態度被動的形象,張燕花對此予以認可,並解釋「他起初一直表現良好,直到惱怒之後才發生變化」,因此她後續才會用「畜生」一詞來指代鄺港智。張燕花指出,在蔡天鳳與鄺港智離婚後,各方為了確保兩名子女能夠健康成長,始終保持和平共處的局面。「三個家庭都是為了讓孩子健康茁壯長大,所以我們真的沒有計較太多」,即便鄺家經濟條件有限也是如此。在法官的要求下,張直接確認了辯方所述的性格特徵,特別強調鄺港智「說話非常甜美」。
否認蔡天鳳個性強硬 蔡母強調其理性與愛心
針對辯方提出蔡天鳳性格強勢的質疑,張燕花予以否認,堅持認為蔡天鳳是一個講道理的人,「不,她確實非常通情達理,性格溫和,十分孝順,且充滿愛心」。辯方引用控方提供的微信對話記錄,指出蔡天鳳有時會情緒激動、表現出強勢一面,張則解釋稱那是蔡「被家人激怒……感到對方忘恩負義,而她平時其實非常疼愛孩子」。
辯方指控張燕花為了迎合警方及控方的敘事邏輯而對證供進行了剪裁,張燕花堅決否認這一說法,並反駁道:「那也是我首次見到她如此憤怒。你可以去問她身邊的人,她日常說話從來不大聲」。

【蔡天鳳案・專頁】
蔡母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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