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專頁】
本案三名被控者包括前大伯鄺港傑(35歲,職業為司機)、前家翁鄺球(69歲,已退休)以及前夫鄺港智(32歲,目前無業)。控方指控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犯下謀殺蔡天鳳之罪,並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阻礙其遺體進行合法安葬。此前法官已向抽籤選出的陪審團說明,三名被告均對謀殺罪名提出否認;針對阻礙合法埋葬屍體的控項,鄺港傑與鄺港智選擇認罪,而鄺球則堅稱無辜。


辯方主張加多利山物業由鄺球承擔半數資金
大律師戴奧偉在下午對證人張燕花的盤問中強調,若按照張的陳述邏輯,蔡天鳳為規避印花稅而安排他人掛名持有該物業,此舉不僅涉嫌違法,甚至可能面臨三倍稅款的懲罰性處分。張當場回應表示:「這些細節我確實不清楚。」她再次強調這是蔡天鳳個人作出的決定,並指出當時家庭成員之間關係融洽、彼此信任,即便鄺球未簽署相關授權文件也在情理之中。辯方進一步追問,假如鄺球僅是掛名業主,是否意味著他從中無法獲得任何實質利益。張解釋道,鄺球平日亦能領取生活津貼,整個家庭的生活都得到妥善照料,同時重申鄺港智曾提取7000萬元用於商業經營。
辯方質疑鄺球將內地生意獲利投入加多利山
辯方向張展示資料,顯示鄺球曾在加多利山物業支付部分款項。張隨即反駁:「叫他拿出證據啊,家裡電線、裝幾十蚊wifi那些都沒給過錢,全家都是(蔡家)發薪付賬的。」辯方則堅持認為,鄺球在內地擁有商業活動,其所獲取的利潤正是用來投資加多利山單位的主要來源。


張反詰為何鄺球需要撰寫委託書
張立刻反問道:「有什麼證據呢?」接著情緒激動地表示:「嘩!這跟殺人有什麼分別啊,買了這層樓卻讓仆街全部拿走!」她繼續追問:「如果房子真的是他的,他為什麼要寫委託書?我說要報警他就馬上寫,如果是他的,有證有據幹嘛還要寫?」
張聲稱鄺球最終什麼也得不到
張補充指出,蔡天鳳曾表示若該單位辦理「轉名」手續需耗費數百萬元,因此寧願以低於市價出售。她提到賣車也是類似情況,張說道:「百萬幾的車,30萬就賣了,就是想把錢收回來。」她總結說:「鄺球自己侮辱自己,最後什麼都得不著。」
張與女兒曾探討譚家的財富規模
辯方援引蔡天鳳與張之間的微信對話記錄,其中蔡天鳳提及:「別人以為他爸很有錢,但他爸就是說,阿駿已經花了很多錢了,他爸還是有一些錢,沒有幾個億還是有的。」辯方詢問兩人是否在討論譚家的資產狀況,張回應稱當時只是開玩笑,並補充道:「我怎麼知道(譚家)到底有多少錢呢。」
辯方重申加多利山物業由鄺球承擔半數資金
辯方最後總結案情,指出鄺球從未駕駛過計程車,他在離開警隊後,於2003年至2023年期間北上從事商業活動。鄺球在加多利山單位支付了半數樓價,此外深圳的勞斯萊斯轎車及七座車均由鄺球提供資金購買。張予以否認,並重申鄺球出資購買加多利山一事:「絕不可能。」

辯方指蔡父長期處於債務狀態
辯方進一步指稱,鄺球從未毆打過蔡天鳳,也未威脅過蔡家成員。張反駁道:「有打,確實有打。」辯方亦提及張的前任丈夫常陷入負債困境。張聽後反問是指蔡楚生還是她的第一任丈夫。辯方澄清對象是蔡楚生,張予以否認,並強調:「從來好多人差他錢就有,他沒欠別人錢,他的人品非常好,是個好爸爸。」
指蔡父未曾向蔡天鳳提供財務支持
辯方又稱蔡楚生從未給予蔡天鳳任何金錢,張否認該說法並表示:「不要這樣講這些事情。」她亦不同意蔡天鳳僅收取譚家約8000萬元及曼克頓山單位的說法,並強調:「不止這麼多囉,女兒告訴我絕對不止這麼多。」
【蔡天鳳案・專頁】
蔡母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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