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及解析中国外交三重逻辑:平衡者、负责者与挑战者的演变

回溯至2025年10月,釜山峰会成为了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这是自2019年G20峰会以来,时隔整整六年,习近平与特朗普再次进行面对面的直接交流。此次会晤不仅标志着“特朗普2.0”时代关税战爆发后,中美双方宣布休战一年的关键节点达成,更借此契机公布了2026年的元首互访计划:特朗普预计将于4月访问中国,同时邀请习近平择机回访美国。

然而,局势在2026年2月发生了剧变。伊朗战争的爆发彻底打乱了既定节奏:美国与以色列发起的贸然进攻,非但未能实现伊朗政权更迭的目标,反而激怒德黑兰,导致霍尔木兹海峡被封锁,海湾国家亦遭受打击。受此影响,原定4月进行的特朗普访华行程被迫推迟至5月。与此同时,伊朗议题超越了贸易战,成为新的焦点话题。“台湾换伊朗”以及对台军售作为谈判筹码等讨论,贯穿了特朗普随后的访华之旅。

在此之后,中国面向全球南方的外交布局持续推进。首先是在8月底于吉尔吉斯斯坦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这不仅纪念了这一欧亚安全机制成立25周年,也折射出成员国身份的转变,特别是俄罗斯与中国国力的消长。紧接着是9月中旬在印度举办的金砖国家峰会,恰逢该机制成立20周年,中俄印三国的互动成为全场瞩目的中心,而中国已确定将在2027年主办第19届峰会。

随后便是9月下旬展开的习近平访美之行。毫无疑问,由于伊朗战争尚未平息,“台湾换伊朗”以及将台湾军售纳入交易范畴的话题再度升温。不过,中美双方同样围绕人工智能(AI)和关税战领域展开了深入对话。特朗普精心策划的高规格接待仪式,也引发了媒体的广泛热议与解读。

纵观这一系列事件,从结构性的中美摩擦,到多次“习特会”的元首互动,再到针对台湾问题及经贸领域的竞合关系,直至面向全球南方的多边战略布局,当代中国外交呈现出一种多重旋律交织的“复调”结构各个声部既保持独立,又相互和谐共鸣,并随着不同场合与情境的变化而演绎出丰富的乐章。

本系列报道共计五篇,此为第一篇,旨在深入剖析中国外交中的“三个理念型”架构。

张登及解析中国外交三重逻辑:平衡者、负责者与挑战者的演变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登及。

“三个理念型并非仅源于中国本土实践

张登及首先对中国外交中“三个理念型”的理论渊源进行了阐释。

“事实上,学术界对于各国政策的研究极为丰富,这并不局限于中国。”张登及举例说明,仅在社会科学领域就存在诸多理论流派,例如广为人知的现实主义理论,其内部还细分为攻势现实主义的守势现实主义等分支;其次是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强调观念、制度与贸易的作用;再者是建构主义,主要关注观念与身份认同的问题。

张登进一步指出,若跳出当代框架审视,历史上也有大量理论围绕二战前的国家政策展开论述,例如德国和日本发动世界大战的成因分析,以及更早时期19世纪国际政治格局的变迁,包括梅特涅(Klemens von Metternich)体系的运作以及拿破仑(Napoleon Bonaparte)帝国的兴衰历程。

接着,张登解释道,虽然所谓中国外交的“三个理念型”聚焦于中国案例,但其具备推广至其他国家的潜力,因此可作为一种通用理论适用于各类场景关键在于,这些理念型的概念并非纯粹源自中国外交经验,也不直接等同于国际关系既有理论,而是植根于社会学理论,具体而言,即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20世纪初提出的“三种政治支配类型”,这恰好能够与国际关系主流概念形成对接。

圖為俄軍2023年5月9日於莫斯科紅場舉行閱兵典禮,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納粹德國78週年。
圖為俄軍2023年5月9日於莫斯科紅場舉行閱兵典禮,紀念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勝納粹德國78週年。

韦伯笔下的三种政治支配类型

张登及阐明,韦伯所定义的三种政治支配“理念型”(ideal type),实质上是指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来源分别对应传统型权威(traditional authority)、法理型权威(rational-legal authority)以及魅力型权威(charismatic authority尽管“理念型”一词另有理想类型、典型形态等译名,但其英文原文均为“ideal type”。

张登继续指出,韦伯之所以着重阐述这三种“理念型”,是为了反驳一种假设,即认为政治支配可以完全建立在物质暴力基础之上。“倘若支配仅仅是基于物理力量的暴力压制,那么人类社会将与动物世界无异,完全遵循物竞天择、强者凌弱的丛林法则。”

然而,张登强调,人类生存于社会网络之中。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说,“人是具有意识、拥有主观能动性并能赋予事物具体意义的存在”。这使得人与其他物种产生了本质区别:二者虽皆有生命,但人类能创造语言和意义系统,其行为与行动能被赋予特定含义。

张登分析道,因此,政治支配绝非单纯构建在我强敌弱或众寡悬殊的暴力胁迫之上。“借用政治学定义,权力意在迫使对方执行其原本不愿从事之事’;但韦伯的观点在于强调:权力的背后必然蕴含着合法性支撑。”

首先是魅力型权威。张登解释称,顾名思义,此类政治支配源于一位极具个人魅力的领袖人物,他们仿佛天赋异禀,能够解决各方棘手且困惑难题无论是偏向民主风格的甘地(Mahatma Gandhi),还是带有极权色彩的希特勒(Adolf Hitler,亦译作希特拉),本质上均归属于这一类别。

其次是传统型权威。张登指出,这种理念型的支配合法性根基在于神圣的传统规范,例如君权神授或宗族统治逻辑。“为何A有权要求B服从?因为A身为族长或君主,正如古代天子因受命于天而拥有支配权一样。”

第三则是法理型权威。张登说明,此种支配的合法性来源于各方达成的共识,例如宪法授予的相关权力。这意味着支配者未必具备个人魅力,也非依靠君权神授,而是凭借社会契约实施管理。“从根本上说,这种合法性赋予了议会立法权进而构建起金字塔式的官僚体系进行治理。”

希特拉曾以緊急狀態為名,要求當時德國總統興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廢止《威瑪憲法》諸多條保障公民權利的條款。(Getty Images)
希特拉曾以緊急狀態為名,要求當時德國總統興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廢止《威瑪憲法》諸多條保障公民權利的條款。(Getty Images)

与国际关系理论的映射关联

张登随即转向国际关系领域探讨:韦伯的政治支配理论实际上可以投射为国家间的支配关系,并且恰好能与三大主流理论相对应。

其中,“平衡者角色与传统型权威较为接近,对应现实主义理论(含结构现实主义);“负责者角色源自法理型权威,对应自由制度主义;而“挑战者”角色则来自魅力型权威,对应建构主义,毕竟挑战性行为往往由理念驱动。

张补充道,“挑战者其实也可追溯至建构主义的前身——20世纪8年代的新马克思主义与批判理论。“虽说苏联解体导致整个批判理论阵地收缩并最终转型为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等人提出的建构主义后者依然重视观念作用只是整体视角从阶级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转向了观念决定利益行为的建构主义。”

不过,张登进一步澄清前述三种支配对应的国际关系理论及其衍生的国家外交理念型——负责者、平衡者与挑战者——彼此之间并非绝对排斥核心要点在于一个国家可能在不同的情境条件约束下展现出截然不同的理念型逻辑。

例如当某国身处北约同盟体系中时可能呈现多边主义的“负责者面貌;但当该国面向第三世界或在自由度较高的场域活动时却可能出现“平衡者或“挑战者”的行为模式,因为环境已经改变同理一国也可能在前二十年领导层任期内扮演“负责者而在后二十年领导层期间出于国力增减变化摇身变为“平衡者或“挑战者。

张登指出,背后的关键在于三种国家外交理想型受到本国物质条件的制约,即综合国力与地缘空间因素比如两个实力相当的国家若地理位置分别位于新西兰和霍尔木兹海峡其外交行为将大相径庭处于新西兰位置的国家基本无需采取“挑战者姿态;而处于伊朗地理位置的国家相比新西兰则有更高概率选择“挑战者策略。

张登最后补充不同理念型可能存在混合状态例如国家可能是“挑战式负责者或“负责式挑战者以伊朗为例在霍梅尼、拉夫桑贾尼、哈梅内伊等不同总统或最高领袖执政期间伊朗的外交行为也会因国内政治变动而发生细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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