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执法行动中,一名65岁的骆姓香港女子因涉嫌管理赌博场所被抓获;另一名20岁的萧姓香港男子则因涉嫌协助管理赌博场所被捕。此外,还有两名本地男子及三名年龄在54至73岁之间的女性,因涉嫌在赌博场所内参与赌博而被捕。目前,所有涉案人员均被警方扣留以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强调,依据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组织和管理赌博场所以及在场所内进行赌博均属严重刑事犯罪。对于管理赌博场所的行为,一旦定罪,最高可处以500万元港币罚款及7年监禁;而在赌博场所内参与赌博的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3万元港币罚款及9个月监禁。警方呼吁公众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赌博活动。警方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赌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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