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因不满桌球手态度将其推入车道,企图伤人罪成待精神评估

暂委法官黄雅茵指出,被告在动手前曾于受害者身后逗留徘徊,认定其执意将人推向马路的行为具备伤害意图,因此裁定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仅因对受害人言行不满便实施袭击,法庭对其精神状态产生疑问,故将量刑程序押后至11月24日,期间需索取精神科报告,被告须继续还押。

29岁无业男子谢智康被裁定一项“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成立。案情显示,他于2024年10月14日,在九龙新蒲岗太子道东638号誉.港湾外的巴士站,蓄意使陈嘉健遭受重伤,并试图非法且恶意地造成对方身体严重损伤。

港男因不满桌球手态度将其推入车道,企图伤人罪成待精神评估
事主陈嘉健(图)称等巴士时突遭人从后一推,觉整个人飞咗出去,无法防范。

辩称未用力实为推卸责任

黄法官在裁决时强调,虽然闭路电视画面未能清晰记录被告推人的具体动作细节,但最终结果确系导致受害人向前扑倒。这显然与被告在录像供词中声称当时“没怎么用力”的说法相悖,后者仅为淡化自身责任的托辞,与事实不符。反之,受害人的证词逻辑自洽,并无内在矛盾,法庭采信其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行凶前曾在受害者后方徘徊

黄法官进一步指出,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被告曾在受害人背后反复踱步。在被告发起攻击前,巴士已准备启动驶离,被告理应知晓司机即将开车。起初受害人并未被推至行车道,但被告再次挥拳施袭,坚决要把人推向马路。据此,法庭认定被告作案时具有将受害人推入车流、使其遭车辆撞击的主观意图,从而判定其罪名成立。

法官质疑被告精神状况

庭审信息透露,被告此前从事仓库管理工作,身负三项刑事案底。黄法官认为,被告仅因对受害人的言语感到不快便贸然发动袭击,这种反应令法庭对其当时的精神状态存疑,因此决定推迟宣判,以便获取专业精神科评估报告。

陈嘉健在巴士站突遭推撞

控方陈述称,2024年10月14日晚,被告在新蒲岗“新天地桌球城市”观看陈嘉健与区子轩的对决。赛后二人离开时,被告一路尾随至附近巴士站。当一辆98C巴士正欲起步时,被告突然将陈嘉健推向该车辆。陈嘉健失去平衡跌倒,肩部撞上巴士车头,手腕扭伤,被告也因推撞动作失衡。目睹此景的区子轩拍打巴士示意停车,被告则趁机逃离现场。陈嘉健左上颌及右手腕擦伤,右肩和左手腕出现压痛症状。

被告借口态度傲慢伺机报复

警方在两天后拘捕了被告。他在警诫下供述,因不满陈嘉健比赛时的傲慢态度,遂在赛后寻找机会进行报复,出于一时冲动实施了袭击。被告还承认曾用右手肘部击打陈嘉健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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