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毕打街与德辅道中交叉口的行人信号灯显示为绿色,路人正有序通过马路。该辆宝马轿车曾尝试倒车,意图退回毕打街方向直行驶离。两名外籍女性行人见状立即驻足,以防发生碰撞。随后宝马车继续向后倒退,计划沿毕打街直行离开,然而当时路段车流密集,巴士及电车不断逼近,现场接连响起刺耳的鸣笛声。宝马男司机一度举手示意,待周围车辆暂时稀疏后,才重新调整方向返回毕打街行驶。原本围观LV门店的人群,视线随之转移至这辆宝马车上。



这段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网民讨论,评论包括“直接拨打1823举报”、“做合格市民,应当举报其违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以及“可能只顾着看LV而忘了路况”等。
依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59条规定,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标志及道路标线的指示。违反者根据第61(1)条,首次被定罪最高面临5,000元罚款及3个月监禁;若再次或多次违例,最高刑罚提升至1万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8条,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汽车即构成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至于同一条例第37条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如果驾驶行为远低于合格且谨慎驾驶员应达到的标准,且危险性显而易见,则可能构成刑事罪行,经公诉程序定罪后最高可处以2.5万元罚款及3年监禁。
运输署发布的《道路使用者守则》也提醒驾驶员,在倒车前务必确认车后无行人,并需礼让其他车辆及行人优先通行。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硕谷新闻聚合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