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技工承认性侵11岁男童,辩称贪玩获刑9年

被告人陈启森(作案时年龄介于21至24岁之间,现年27岁,从事技术工作)对三项非法肛交指控以及两项与未满16岁儿童进行猥亵活动的罪名供认不讳。相关犯罪行为发生在2020年至2023年5月期间。

27岁技工承认性侵11岁男童,辩称贪玩获刑9年
被告陈启森在高等法院认5罪囚9年。

被告比受害人X大十岁 两人常结伴游玩

据案件详情披露,受害者X出生于2009年2月,案发时尚未年满16周岁;而被告人则生于1999年,实际上比X大10岁。案发期间,X与父母及妹妹共同居住在洪水桥的一栋村屋内。2019年,X在住所附近结识了被告人,此后二人经常一起四处玩耍,X也曾前往被告人家中做客。

X在被告家中过夜时遭肛交侵犯

大约在2020年,因与家人关系不和,被告人搬入X的家中居住,并与X同睡一张双人床。同年7月至8月间的某一天,正值暑假的11岁男孩X来到位于天水围的被告人家中留宿。当时X在被告房间玩电子游戏,被告则去准备晚餐,随后两人共进晚饭。饭后二人在房间内就寝,侧身躺着的X突然感到肛门剧烈疼痛而惊醒,发现被告正用下体对其实施抽插动作。X目睹被告全身赤裸,身体前后晃动。这一过程持续了约15到20分钟,尽管X深感痛苦,却未做出任何反抗,只是假装熟睡以掩饰自己的清醒状态。

X虽感疼痛但误以为被告在开玩笑

第二天,被告向X坦白承认昨晚曾对其进行肛交行为。虽然X依然感到身体不适和疼痛,但由于年纪尚小,他天真地认为被告只是在说笑而已。

X父亲在隔壁房间时被告调低电视音量实施侵害

此外,在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即X大约11岁至14岁阶段,被告人与X在X位于洪水桥的家中,分别进行着玩电子游戏或在床上看电视等活动,而X的父亲则在另一间房间里。被告悄悄调高电视机音量以掩盖动静,随后告知X想要“搞”他的肛门。接着,被告脱去两人的衣物,涂抹润滑剂后强行与X发生肛交,并使用手机拍摄了整个侵害过程。事后X感到腹部不适,前往厕所将被告射入体内的精液排出。

X表示不愿仍被被告强行肛交

时间来到2023年5月21日晚,此时X已满14岁。被告人在X家中再次提出与X进行肛交的要求。X感到厌烦且无奈,多次恳求被告不要“搞”他,但被告置之不理,强迫X脱下衣服,并涂上润滑剂后与其发生肛交行为,整个过程持续约30分钟。期间X因腹痛冲入厕所,试图将体内残留的精液排出。

被告曾要求X为其口交长达半小时

同样是在2023年5月的某一天,被告人在X家中要求X为其进行口交。X被迫为被告人口交了约半个小时,直到被告在其口中射精,随后X将精液吐进垃圾桶里。

被告被捕后辩称是因贪玩才作案

同年5月,被告人被警方逮捕。执法人员在被告人家中查获了一部iPad、三部手机以及一支润滑剂。被告人在口头供述中声称,之所以对X实施肛交等行为,纯粹是因为“贪玩”。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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