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跨部门扫黑工拘15人,雇主罚款升至50万监禁10年

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里,执法人员共查获并拘留了8名男性与4名女性非法劳工,年龄介于20岁至54岁之间。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持有仅允许有限度工作的担保文件(民间常称作「行街纸」)。与此同时,警方还逮捕了一名47岁的女性雇主、一名涉嫌协助及教唆他人违法的女子(28岁),以及一名逾期滞留的男子(43岁)。目前针对该雇主的深入调查仍在持续推进中,后续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员被带回问话。

入境处跨部门扫黑工拘15人,雇主罚款升至50万监禁10年
入境处联同多个部门全港反黑工 搜餐厅工厦等拘15人包括一雇主。

据入境事务处发言人透露,任何人士若违反其有效的逗留条件,即构成刑事罪行。此外,所有访港旅客在未经入境处处长明确批准的情况下,无论是否领取薪酬,严令禁止在香港从事任何形式的雇佣工作。一旦违规被查实,将面临检控;若罪名成立,最高惩罚包括缴纳5万港元罚款及判处两年监禁。对于那些协助或教唆他人违反对其有效逗留条件者,同样视同犯罪处理。

依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款的规定,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约束的人士、逾期逗留者以及被拒绝入境者,均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亦不得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活动。上述人员若经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处5万港元罚款及3年监禁。

聘用无法合法受雇的人员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按照现行《入境条例》,倘若雇主聘用了不可合法受雇的人选,而该人选属于非法入境、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之人士,其最高刑罚已大幅上调至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公众人士可透过以下渠道向入境处举报雇用非法劳工的线索:拨打举报非法劳工专线185-185、发送传真至2824-1166、电邮至anti_crime@immd.gov.hk,或者登录入境处官方网站www.immd.gov.hk,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进行匿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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