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渔农自然护理署通报,涉事女旅客于本年度3月22日自巴西出发,中途经停埃塞俄比亚,最终飞抵香港国际机场。海关执勤人员在对其随身行李进行例行查验时,查获一批疑似受管制物种的干燥鲨鱼鳍。随后交由渔护署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该批货物确属受管制之干鱼翅,总重量达52公斤左右,市场估值约为20万港元。鉴于其行为涉嫌非法输入濒危生物,相关部门随即提起刑事诉讼。今日区域法院作出裁决,认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以15个月监禁作为量刑基准,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减刑三分之一,最终判处实际服刑期10个月。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清单,部分鲨鱼及鳐鱼品种被纳入管控范围,并在本地依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实施严格监管。任何个人或团体若未遵循该条例规定,擅自进出口或持有此类濒危物种,均构成违法行为。一旦法庭定罪,当事人最高面临1000万港元罚款及长达10年的有期徒刑,涉案违禁品也将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渔护署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未来,渔护署将与香港海关保持紧密协作与高度警惕,持续监控并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濒危生物的非法活动。公众若察觉可疑违规线索,欢迎拨打1823热线向渔护署举报。关于香港对濒危物种的具体管制措施及详细法规,市民可访问官方网站 www.cites.hk 获取更多信息。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硕谷新闻聚合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 版权声明
文章由硕谷新闻聚合编辑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