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4日),执法人员在旺角辖区采取行动,逮捕了一名48岁的黄某籍本地男子。该嫌疑人被指控涉及“经营毒品场所”以及“清洗黑钱”,即处理其明知或应知为犯罪所得的财产。据调查,他涉嫌经手的非法资金数额已超过一百万元。
今日(15日),警方进一步行动,在一所惩教机构内拘捕了另一名31岁的林某籍本地男子。此人涉嫌允许他人将其处所用于毒品交易,怀疑他曾租赁大厦单位专门用作贩毒据点。随后,警方联合执达吏介入,协助业主顺利收回了涉案房产。

截至目前,在代号为“明法”的专项打击行动中,警方共锁定并抓捕了两名幕后核心人物。其中一名姓叶的本地男子早在今年6月便已落网,他被正式起诉犯有“处理犯罪得益财产”罪,目前仍处于羁押状态,等待移送区域法院进行后续审理程序。而新近被捕的48岁黄某正接受扣留调查。
警方强调,旺角警区将严格依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持续对各类毒品窝点进行高压打击。当局向所有毒品场所经营者、知情不报并默许继续运营的租客及业主发出严厉警告: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将面临500万港元罚款及长达15年的监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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