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调查前瞻:回顾董建华高官问责制,失责官员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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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灾调查前瞻:回顾董建华高官问责制,失责官员须引咎辞职
2002年立法会介绍主要官员问责制文件。

2002年引入“高官问责制”,政策失误需下台担责

早在2002年,董建华推动实施了“高官问责制”。根据该制度,司长和局长等核心决策层官员,必须就行政长官分配领域内的政策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查阅政府向立法会提交的主要官员问责框架及实施计划文件可知,被问责的官员需承担全部责任,其中明确指出“重大政策失误可能导致去职”,这涵盖了“严重的政策偏差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错误”以及“严重的个人操守问题”。

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荣誉教授、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前院长卜约翰。
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荣誉教授、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前院长卜约翰。
2002年4月17日,行政长官董建华出席立法会,介绍政府实施主要官员问责制(高官问责制)方案。
2002年4月17日,行政长官董建华出席立法会,介绍政府实施主要官员问责制(高官问责制)方案。

无需“直接参与”,分管领域出事即需负责

依据2002年政府呈交立法会的关于“高官问责制”的相关资料,高官的职责不仅限于制定政策,还包括把握民意、在服务社会时兼顾公众利益、监督下属部门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并达到预期效果。此外,他们还需对政策成效及部门服务质量负全责。

文件清晰表明,问责官员并非只有在“直接介入”事件时才需担责;只要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问题,他们就必须出面承担后果甚至离职。

学者卜约翰指出,“高官问责制”的设立提升了市民对官员可问责性的期待,民众更希望高层官员能对具体事件负责。

2002年6月24日,行政长官董建华公布7月1日上任的第二届政府主要官员名单,亦是首批高官问责制官员。
2002年6月24日,行政长官董建华公布7月1日上任的第二届政府主要官员名单,亦是首批高官问责制官员。

董建华阐述问责初衷:官员担责与重视民意

董建华在2002年4月17日介绍“高官问责制”时曾强调,该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主要官员能够回应社会诉求,对自己的施政成败负责,必要时甚至需要辞职下台。他认为,传统公务员体系下的终身制、常任制及任免机制,已无法适应这种社会需求。董建华进一步表示,问责制将为特区管治带来新气象,因为问责官员为了赢得市民信任与支持,必须重视民意、体察民情,并勇于面对公众,以实际政绩说话。

在问责制推行初期,确实有官员因失职而承担责任。例如,2003年香港爆发SARS疫情,时任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被指应对不当,立法会在2004年7月发布的调查报告中点名批评。随后,杨永强与董建华共同召开记者会宣布辞职,董建华当时明确表示,杨永强的请辞正是体现了问责制的精神。

2025年11月27日,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多名政府官员会见传媒,当时宏福苑大火尚未救熄。
2025年11月27日,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多名政府官员会见传媒,当时宏福苑大火尚未救熄。

大火之后,政府侧重谈改革而回避问责

卜约翰分析认为,官员问责并非政治常态,且近年来的政治问责力度明显减弱。即便出现一系列施政失误,鲜见官员因此下台。他强调,真正的问责下台意味着承认政策错误并为此辞职,但过去二十多年间,许多官员多以“健康原因”等无关理由请辞,这并不属于实质性的问责。

为何官员能逃避问责?卜约翰观察到,当局往往刻意回避讨论主要官员的责任。他以宏福苑大火为例,指出政府只热衷于谈论制度改革,却对问责避而不谈。他批评道:“香港的政治阶层及政治委任官员总是试图推卸责任”,将过错层层下放给前线公务员。

宏福苑报告前瞻|拆解董建华问责制文件 高官要为重大失误下台
宏福苑报告前瞻|拆解董建华问责制文件 高官要为重大失误下台

大火核心症结在于政府部门长期不作为

“大多数公共政策由政府与公众共同塑造,若建立在公众信任基础上,政策推行将更为顺畅。”卜约翰说道。他认为,问责制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与合法性,而宏福苑大火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政府多年来对围标现象及市民投诉视而不见的不作为态度。

听证会揭露,包括消防处、劳工处及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在内的多个部门均忽视了公众投诉,彼此推诿“事不关己”。至于楼宇维修中的围标问题,已在香港存在数十年之久,却始终未能根治。鉴于此,卜约翰主张政府必须为这场大火的发生承担相应责任。

图片[7]-宏福苑火灾调查前瞻:回顾董建华高官问责制,失责官员须引咎辞职-硕谷新闻聚合

公众、媒体及立法会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据悉,宏福苑调查委员会预计将于下周四(10月22日)向特首提交报告。李家超已表态,收到报告后将尽快落实全面改革并严肃追究责任。卜约翰关注的是,最终由谁来界定和厘清政府应负的责任。他认为,立法会本应承担厘清政府责任的角色,但遗憾的是其并未发挥作用。

1月14日,第八届立法会举行首次大会,讨论宏福苑火灾各项善后工作。
1月14日,第八届立法会举行首次大会,讨论宏福苑火灾各项善后工作。

选举委员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曾在6月30日撰文建议,立法会应依据《特权法》成立专责委员会同步调查事件,通过严肃问责回应社会对公义的期待。然而文章发布后不久,他便连夜删除了该内容。尽管如此,他仍表示立法会理应进行调查并厘清责任。《基本法》规定,立法会除了制定法律和批准公共开支外,还负有监察政府工作的职能。对此,他感到遗憾,因为立法会未就此发声或启动调查程序。

政治问责涵盖认错、道歉及下台

政府问责分为“行政责任”与“政治责任”两部分,卜约翰认为这一分类合理且同等重要。就政治问责而言,他指出至少可能涉及保安局、劳福局、房屋局及发展局,甚至延伸至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乃至特首层级。“政治委任官员难道不该为此负责吗?他们的纵容导致了168人的死亡。”

卜约翰指出,承担责任的形式多样,包括承认错误、公开道歉,首要任务是展现负责任的态度。他相信,如果最终有局长因宏福苑事件问责下台,公众或许能够接受。

卜约翰也同意,将所有责任归咎于现届政府并不公平。例如,围标是根深蒂固的问题,可追溯至殖民时期,源于历届政府及公务员的不作为和对问题的忽视,最终酿成宏福苑悲剧。

时任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总监刘辅国(白发者)5月8日出席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作供。
时任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总监刘辅国(白发者)5月8日出席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听证会作供。

建议公布无视投诉公务员名单,革新官僚文化

在行政问责方面,卜约翰主张应公开所有曾无视市民投诉的公务员身份,让公众知晓涉事人员及其受到的惩处。他期望政府内部的处理程序及调查结果能全面透明化。针对有人为逃避责任申请提早退休的情况,他建议检讨长俸制度;若涉事者为专业人士,相关专业团体也应重新审视其执业资格。

除追责外,改革亦不可或缺。卜约翰认为,大火暴露的最大问题是官僚体系中的“不作为”文化。政府推行改革时,应致力于扭转这种风气,让公务员明白服务市民才是首要任务,必须尽职处理民众投诉。他坦言文化改革难度极大,难以提出具体方案,但他期望公务员团队铭记,服务公众应是核心价值。

宏福苑听证会上,杜淦堃展示各方「责任网」。图为记者记录后,再用AI重制。(香港01制图)
宏福苑听证会上,杜淦堃展示各方「责任网」。图为记者记录后,再用AI重制。(香港01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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