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專頁】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分別為曾任司機的前大伯鄺港傑(35歲)、已退休的前家翁鄺球(69歲)以及無業的前夫鄺港智(32歲)。控方指控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實施謀殺行為,致使蔡天鳳遇害。此外,三人還被指在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阻撓對死者遺體的合法安葬程序。在法庭上,三名被告均否認犯下謀殺罪;針對阻擋合法埋葬屍體這一項罪名,鄺港傑與鄺港智選擇認罪,而鄺球則堅持否認相關指控。

鄺港智曾向張燕花支付37萬元 張氏稱此為賣車所得
當辯方律師對證人張燕花進行交叉盤問時,引用了另一條與案件相關的語音記錄,其中提到了超過37萬元的金額。辯方主張,這筆錢是鄺港智轉給張燕花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她償還賭博債務。然而,張燕花當場予以否認,並強調:「沒有沒有沒有……他會給我錢?這絕對不可能,他從來沒幫我還過任何欠款,他買的東西其實都是我在出錢。」隨後,她解釋該筆資金的來源,指出是因為蔡天鳳在內地持有的車輛被變現出售所產生的收益。面對辯方質疑其刪改證詞以迎合控方的說法,張燕花嚴厲反駁道:「我沒有剪輯過內容,請千萬不要這樣無端地誣陷我。」
隨著辯方繼續深究這37萬元具體的資金流向,張燕花進一步說明,七座汽車和海南的房地產在處置後,所有售款均歸屬於蔡天鳳名義下,兩者分別獲得了三十幾萬及三百多萬元的收入。關於鄺球帳戶中的資金,後來透過兌換店渠道轉移給了蔡天鳳,張燕花堅稱:「這些事情是實事求是,沒有任何造假空間。」
辯方持續施壓,認為證據顯示張燕花明確接收了鄺港智提供的37萬元。對此,張燕花解釋該過程涉及Alex的一位朋友:「錢交給Alex,由Alex負責匯款過來,最終由姐姐(蔡天鳳)接收,這個流程大家心知肚明。」當辯方再次詢問為何訊息記錄中顯示有10萬元流向了譚方駿時,張燕花表示「這些資金都是由阿駿經手提取」,她在撥付10萬元給譚方駿之後,將剩餘的27萬元交予蔡天鳳。

鄺港智起初抗拒父親簽署加多利山授權文件
張氏:經我責備後他才答應
張燕花在早前的證詞中透露,蔡天鳳曾計劃將與鄺港智育有的子女轉學至屯門就讀,基於此考量,她希望變賣登記在鄺球名下的加多利山物業。根據張的陳述,該單位實際上是由蔡天鳳購買,資金來自譚家,雙方當初約定該物業專門供這對雙生子女居住。為了達到稅務規避的目的,產權登記掛在了鄺球的名義之下。張燕花在庭上補充說,鄺球曾經承諾,一旦需要收回該單位,他會予以配合。起初鄺家對此表示拒絕,導致雙方爆發激烈爭執,張燕花形容當時鄺球的態度極度強硬,甚至威脅要動手。最終,在她提出將採取法律手段後,鄺港才同意簽署相關的授權書。
辯方出示了張燕花與蔡天鳳之間的語音通訊記錄,內容聚焦於鄺球簽署授權書的過程。張燕花指出,鄺港智最初並不願意讓其父親簽發授權文件,她回憶道:「是我訓斥了他一番,他才肯點頭。」張燕花接著補充說:「我告訴他,這麼多年以來我一直對你付出這麼多,做事要有良心。孩子一直由我撫養長大,我連幾百萬都無法拿回來,那這幾千萬又該怎麼處理呢?」
辯方提及,鄺港智曾建議購買位於屯門的黃金海岸或滿名山物業,以便子女入住。張燕花回應稱:「買哪裡的事情根本輪不到他來做決定。」當辯方再次指出鄺港智確實曾提出過類似建議時,張燕花表示對此事毫不知情,並感慨道:「他說的話我根本聽不進去,有沒有這麼離譜?」
▼控辯雙方律師▼




▼張燕花連續出庭提供證詞▼








▼三名被告鄺港傑、鄺球、鄺港智▼










▼蔡天鳳▼







【蔡天鳳案・專頁】
蔡母接受辯方訊問
蔡母出庭作證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硕谷新闻聚合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