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動中,被帶走的疑似违规人员共计17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2人,年龄范围在22岁至58岁之间。值得注意的是,这17人中包含6名持有俗称“行街纸”(即《入境条例》下准许逗留的短期证件)的人员。此外,另有两名涉嫌违法聘用人员的雇主也被逮捕,他们均为男性,年龄分别为48岁和64岁。与此同时,一名49岁的男子因逾期滞留而被拘捕。针对上述涉事雇主的调查工作仍在持续进行,未来不排除会有更多相关人员被采取法律行动。

根据入境事务处的官方声明,任何人士若违反其有效的逗留条件,均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旅客在未获得入境处处长明确批准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收取报酬,都绝对禁止在香港从事任何形式的受雇工作。一旦触犯此项规定,违法者将面临检控,经法庭定罪后,最高可被处以5万港元罚款及2年监禁。此外,协助或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的人士,同样需承担相同的刑事责任。
依据现行的《入境条例》,若雇主雇佣了不具备合法受雇资格的人员,且该人员属于非法入境者、受到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约束者、逾期逗留者或被拒绝入境人士,相关刑罚已大幅提升。原本的处罚上限为35万港元罚款及3年监禁,现已提高至50万港元罚款及10年监禁,以充分反映此类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质。同时,涉事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高层管理人员,也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发布相关的判刑指引,明确指出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必须被判处即时入狱服刑。
根据过往的法院判例,任何个人在决定聘用某位雇员之前,都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且合理的步骤,以确认该雇员具备合法的受雇资格。除了查验雇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外,雇主还负有明确的义务向求职者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果雇员提供的任何回答未能消除雇主对该员工受雇合法性的合理怀疑,法院将不会接受以此作为免责辩护的理由。
假如求职者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还必须进一步核查其有效旅行证件。对于违反此规定的雇主,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处15万港元罚款及1年监禁。入境事务处在此郑重提醒所有雇主切勿以身试法,严禁雇佣非法劳工。当局表示将继续保持严正执法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相关罪行,维护本地劳动市场的秩序与公平。
市民如发现疑似非法用工活动,可通过多种渠道向入境事务处进行举报。具体方式包括:拨打举报非法劳工专线电话185 185、发送传真至2824 1166、发送邮件至anti_crime@immd.gov.hk,或者直接登录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www.immd.gov.hk,使用其中的「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提交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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