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長者照顧者聯同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陳文宜共同發聲,呼籲當局探索讓高齡父母與身處障礙的子女在護理機構內共同居住的可能性。陳文宜指出,當前香港環境下實現兩代人同住同一機構的條件較為嚴苛,但現有的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具備調整空間,可適度放寬限制以引入新型服務。她建議特區政府利用該計劃下的機構名額,啟動一項試點項目,使有需要的長者及殘障人士能選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的機構共同生活。社會福利署回應稱,高度關注殘障群體的福祉,將審視各項建議並廣泛徵求各方意見。







「我既是步入暮年的長輩,也是全職照護者。」Rita回憶道,她的兒子文鍵在19歲時因腦炎引發四肢癱瘓與語言功能受損,曾長期住院治療。她描述那段漫長的歲月,幾乎每天都會前往醫院探視,「真的全年無休,連節假日都無法停歇,必須到醫院陪伴與照料他。」
照護壓力沉重 期盼每日奔波能有「希望」:兩代能否同住?
這位資深照顧者坦言,親身體驗讓她深知照護工作的艱辛,同時也孕育出一個念頭:倘若家長能與殘障孩子住在一起,便能免去每日往返的疲憊。隨著歲月流逝,這個構想日益明確,「我逐漸老去,未來我的兒子該如何安置?是否必須入住機構?若真如此,即便我年老體衰,仍得頻繁探望,因為心中難免掛慮。那麼,能否設想另一種模式,即兩代人共同居住?」








陳文宜上月率隊赴內地三間機構實地考察與體驗
上月初,陳文宜帶領殘障人士及其照顧者,分別前往位於深圳、佛山及惠州的三間機構進行參觀與短期體驗,旨在評估在內地實現共同居住的可行性,Rita與文鍵亦隨團參與此次考察。
Rita分享道,部分機構設有家庭式房間,氛圍更接近居家環境,令她感到親切自然。同時,她也觀察到兒子對內地機構的空間配置頗為滿意,不僅私人居住面積優於香港同類機構,公共區域也更為寬敞,方便他乘坐輪椅自由活動。
香港私營殘障機構月費高達三萬元 經濟負擔沉重
她進一步指出,曾在香港考察過若干私營殘障機構,發現設施較佳的場所每月開支可達3萬港元,這對普通家庭而言是鉅額支出。若年長父母與殘障子女希望在港內機構共同居住,預計費用將更加高昂。
她坦誠表示,儘管與殘障子女在內地機構共居在醫療、復健、交通及政府補貼等環節仍有細節需深入探討與釐清,但她強烈期望相關部門能為這類家庭提供更多元化的選擇。

陳文宜認為廣東計劃具備「拆牆鬆綁」潛力 可容納新服務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陳文宜闡述,並非排斥在香港推行長者與殘障子女機構共住,而是礙於現有資源與法規限制,落地難度較大。相比之下,廣東院舍計劃擁有更大的彈性空間,能夠透過調整規則來融入創新服務元素。
她建議政府善用廣東院舍計劃下的機構資源,撥出部分名額實施先導項目,讓有需求的年長父母與殘障子女得以選擇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機構共同生活,「期許照顧者能擁抱更多正面憧憬,當他們親眼看到這種模式可行,焦慮感便會相應降低。」
針對香港安老院與殘障機構存在不同標準與規範,如何確保內地機構能同時妥善照護兩類人群的問題,陳文宜承認內地亦有各自的法規體系,分屬不同管理範疇,但她仍主張可以「穩健地」起步嘗試。由於肢體傷殘者的需求與長者有許多相似之處,不妨優先從這一族群切入實踐。
她續指,相比另尋機構,與目前納入廣東院舍計劃的29間內地機構進行協商,更有助於加速推出先導項目。政府可藉由此項試點,建立明確的自願參與、綜合評估、退出機制及返港安排,逐步梳理運作流程與配套措施,精細化服務對象的體驗,從而漸進式建構全新的服務範式,「一旦50個家庭的案例得到驗證,我們便有理由相信100個家庭同樣能行得通。」
陳文宜早前陪同殘障人士及照顧者考察體驗的內地機構,均屬於廣東院舍計劃的覆蓋範圍。其中個別機構已出現末期癌症患者與其認知障礙症母親兩代同住的實際案例,且這些機構已表明,在硬體設施、人力配置、專業支持及政策資格的允許下,樂意研究讓殘障人士與其主要照顧者共同居住的可行性。


社署回應:將深入研究各項建議 並聽取各界持份者聲音
社會福利署在回覆中說明,目前共有29家內地安老院加入廣東院舍計劃,涵蓋粵港澳大灣區內的九個城市。截至今年9月底,累計已有1600名香港長者透過此計劃入住相關粵港澳大灣區安老院,數字約為2023年同期的十倍。該署補充,會根據實際入住人數向機構購買服務名額,並持續擴展廣東院舍計劃的規模,積極物色更多粵港澳大灣區機構參與,以豐富香港長者的居住選項。
就殘障人士家屬及議員提出的共居倡議,社署強調,始終高度重視殘障人士的整體福祉,承諾將審慎研究各類建議,並廣泛蒐集各持份者的意見與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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