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弼街非法賣淫窩點遭查緝,49歲男子涉嫌經營場所案10月提堂

執法部門在該住宅單位內將一名姓岑的本地居民(年屆49歲)帶離現場。目前,他已面臨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的法律指控。相關司法程序預計於10月22日早間,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審理。

旺角弼街非法賣淫窩點遭查緝,49歲男子涉嫌經營場所案10月提堂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今午(8日)在弼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拘控一名49歲本地男子。

依據香港現行法律框架下的第200章第139條規定,任何人士若將特定處所、船隻或區域用作賣淫活動之場所進行營運;或是負責管理、協助管理,乃至以任何形式掌控及控制該類處所、船隻或地方作為賣淫用途,均構成違法行為。一旦經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涉事者最高可被判處長達十年的監禁刑罰。

同時,執法機構向廣大市民發出倡議,強調應具備高度的法律意識,嚴格遵從各項法規要求。當局承諾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定執行法律職責,全力遏制各類非法行為的蔓延與發生。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今午(8日)在弼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今午(8日)在弼街一單位搗破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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