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控方對蔡楚生商業背景的強烈挑戰,以及指稱其存在債務問題的指控,張燕花在庭上作出激烈回應。她堅決反對這種負面描繪,並反問對方:「賺多少錢需要向你匯報嗎?」
【蔡天鳳案・專頁】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前大伯鄺港傑(35歲,職業為司機)、前家翁鄺球(69歲,已退休)以及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狀態)。檢方指控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犯下謀殺蔡天鳳的罪行,並在同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涉嫌阻撓對蔡天鳳遺體的合法埋葬程序。法官先前向已選出的陪審團說明,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指控;至於阻擋合法埋葬屍體一罪,鄺港傑與鄺港智選擇承認,而鄺球則繼續否認相關罪名。



今日在法庭上,辯方提交了黃埔花園某住宅單位的土地登記檔案。文件顯示,該物業於2010年6月以625萬港元購入,隨後在2019年11月以1228萬港元轉售。此外,查冊紀錄亦揭示該單位曾多次辦理按揭貸款手續。辯方強調,這些記錄證明業主並非一次性付清全部樓價。對於其中一份由蔡楚生簽署的文件,特別是2012年的一次按揭操作,張燕花解釋道:「他當時需要資金周轉以維持生意運作,這是很正常的行為。」
控方指蔡楚生經營失利 張燕花捍衛丈夫海南業務獲利:拒絕接受抹黑
辯方追問,既然蔡楚生每月能支付100萬港元給妻子,為何還需要透過按揭借款?張燕花重申,家庭日常開銷是一筆龐大的支出。辯方進一步指出,蔡楚生不僅算不上成功的商人,甚至可被視為經營失敗者。對此,張燕花嚴厲反駁:「請不要這樣惡意中傷我。」
張燕花回憶起初識丈夫時的情景,彼時他正經營一家酒樓,每月純利可達2至3百萬港元。然而,辯方指出其在海南的投資項目似乎同樣未獲成功,且負債規模持續擴大。張燕花再次反問:「賺取多少利潤需要告知你們嗎?」同時,她堅持強調丈夫在海南的業務確實產生過盈利。


張燕花陳述丈夫視蔡天鳳如親生女兒:每次返家皆給予數十萬零用錢
張燕花進一步透露,丈夫對蔡天鳳極為寵愛,將其視為己出:「每當(蔡天鳳)回家,(蔡楚生)都會直接給出幾十萬現金,非常疼惜,如同對待親生孩子一般。」戴奧偉律師隨即提出質疑,詢問蔡楚生在給予蔡天鳳大額金錢的同時,是否忽略了償還債務的問題?張燕花表示大致了解丈夫的債務狀況,並推測:「也許在我看來,在大陸賺取的這些資金數額已經相當巨大,具體如何使用由他自己決定。」
張燕花還提及,當時每月都需要花費大量資金購買物品送予鄺港智,她說道:「他當時經濟狀況緊絀,什麼東西都要求我幫忙購買。」她補充解釋:「畢竟他當時是我的女婿,孫子也交由我們照顧。」張燕花再次強調,鄺家從未為兩名孫子購買過奶粉,並指出李瑞香負責照料孫兒的工作是有領取薪金的。
【蔡天鳳案・專頁】
蔡母出庭作證
開案陳詞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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