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專頁】
本案涉及三名被告人: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5歲,職業司機)、前家翁鄺球(69歲,已退休人士)以及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檢方指控這三人在2023年2月21日於香港境內謀殺了蔡天鳳,並在隨後即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非法阻止對被害人屍體進行合法安葬。此前法官已向遴選出的陪審團說明,三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名;而在阻止合法埋葬屍體這一項指控上,鄺港傑與鄺港智承認罪行,唯有鄺球堅持否認。

在首個出庭作證的日子(5日),母親張燕花曾詳細敘述女兒蔡天鳳與鄺港智從相識到分離的種種經過。到了昨日,她在法庭上進一步澄清了蔡家、譚家以及鄺氏家族之間住房變遷及資產登記背後的具體原委。
張燕花指出,她原本與蔡天鳳共同居住在黃埔花園。2008年,當時僅14歲的鄺港智搬入該住所同住。隨後兩人結為夫妻並生育子女,一家四口遷移至黃埔花園的另一個單位居住,期間由張燕花聘請兩名家政人員協助照料孫輩。之後,前婆婆李瑞香、蔡與鄺所生的孩子陸續搬遷至海逸豪園及維港·星岸,最終進入加多利山的單位生活。另一方面,蔡天鳳與現任伴侶譚方駿(Chris)舉辦婚禮後,獲得了譚父親贈送的曼克頓山單位,張燕花本人搬入該處,而蔡天鳳則選擇與譚家成員同住。

海南房產、勞斯萊斯轎車及七人座商務車皆掛名於鄺球名下
針對加多利山的物業問題,張燕花在首日供詞中提到,該單位是由蔡天鳳購買,旨在供她與鄺港智所生子女居住,但產權登記在鄺球名下,資金來源於譚家,然而譚父對此情況並不知情。昨日張燕花補充說明蔡天鳳向鄺家提供的生活開支及資產配置情況:她不僅出資僱傭兩名保姆服務鄺家,還承擔了鄺港智與李瑞香的生計費用。由於鄺港智在2015年移居內地並宣稱從事創業活動,蔡天鳳因此購入了一輛停放在深圳的勞斯萊斯汽車和一輛黑色七人座商務車,這兩輛車均登記在鄺球名下;此外,蔡天鳳還以鄺球的名義在中國內地海南省購置了不動產。
當被問及為何如此多的財產都註冊在鄺球名下時,張燕花解釋道:「很多事情,所有的東西都是借用他們的名字」、「大家都說看在那兩個孩子的份上」,並且強調「大家早就把話說得清清楚楚」,這些物品出售所得的款項全部歸屬於蔡天鳳。張燕花表示:「平時我女兒幫襯他們全家,對他們一家人這麼好,如果有好處,投資這個那個,聽他說能賺錢就要賣掉嘛,他能賣出去就拿去賣,錢就給我女兒。」

售樓引發激烈衝突 張燕花控訴鄺球揚言「滅門」
鄺球聞此言笑搖其頭
時間回溯至2022年6月,蔡天鳳因計劃將子女轉學至屯門地區,遂與伴侶譚方駿商議出售位於加多利山的單位,但遭到鄺家人的強烈抵制,「全家人都不肯」。蔡天鳳要求鄺球簽署授權文件以便處理事宜,鄺球起初嚴詞拒絕,態度極為兇狠,甚至動手攻擊蔡天鳳。張燕花形容當時的情況:「真的打了我女兒,確實是有動手。」但她隨後補充說明,自己並未親眼目睹現場,只是後來聽取蔡天鳳講述此事。
同年9月,張燕花致電鄺球溝通,鄺球明確表態「這層樓不准賣」,並威脅稱:「如果敢賣這層樓,那就是要動刀動槍的事了。」張燕花指認鄺球當時曾發出恐嚇言論:「賣樓就殺死你」,坐在被告席上的鄺球聽到後皺起眉頭;張燕花繼續陳述,鄺球曾聲稱:「你敢的話,我就殺了你全家」,鄺球聽完這句話則是笑著搖頭示意否定。張燕花表示,當時她回應鄺球:「我們走法律程序,法庭上見」,雙方關係至此徹底破裂。

蔡天鳳擬收回全部資產 變賣海南房產及車輛以回籠資金
法庭公開了一段錄製於2022年10月17日的母女微信語音對話,內容使用海南話交流。張燕花透露,蔡天鳳曾在對話中提及鄺球和鄺港智自誇擅長投資獲利,張燕花起初也同意幫助鄺家理財,直到鄺球說出那些極端恐嚇話語後,她直言對鄺家感到絕望,於是勸導女兒收回交付給鄺家的資產,「該收回的東西就收回來」。
在這段對話中,蔡天鳳表示需要「慢慢搞清楚狀況,仔細算賬」、「慢慢回想我在大陸的房子、兩輛車,還有手錶都交給了他」(對話中提到的資產即前述海南物業、勞斯萊斯及七人車,均登記在鄺球名下,而手飾則給了鄺港智)。
蔡天鳳與鄺球發生爭執後決心索回所有權益。最終,鄺球在內地海南單位的買賣委託書上簽字,交由張燕花兄長的女婿負責銷售,該物業已於2022年12月成功售出並收回款項;同時,存放在深圳的七人座商務車也已變賣,所得資金同樣歸蔡天鳳所有。

鄺球拒絕辦理加多利山過戶手續 蔡天鳳怒斥其為「老賊」
錄音資料顯示,蔡天鳳後來直接罵鄺球是「老賊」,抱怨自己既出錢又出力,結果鄺球卻「真的要來打我」。在10月21日的通話記錄中,張燕花告訴蔡天鳳,鄺球性格固執,不肯配合更改加多利山物業的產權名字;蔡天鳳回應道:「如果他不轉回來給我,我跟你說,肯定免不了要通過合法手段操作。他若肯拿回來還算有點良心,不肯拿回來那就不是人,而是鬼了。」張燕花在庭上解釋,她當時的想法是「鄺球佔有了這層樓,時間拖得越久,他越不可能願意改名。」
一直等到同年10月下旬,鄺球才勉強同意簽署授權書。緊接著從2022年12月起,蔡天鳳禁止鄺球再次進入加多利山單位。根據母女之間的對話內容,蔡天鳳引用律師觀點指出,即便鄺球簽署了授權書也可以隨時撤銷,但如果要將單位產權正式「過戶」回到蔡天鳳名下,需要繳納數百萬港元的印花稅。彼時蔡天鳳急於脫手單位,已經聯繫了五、六家地產中介公司並承諾願意降價出售,她在訊息中直白地寫道:「少賺幾百萬,總比房子被人騙走好。」

前婆婆搞小動作 對孫輩誹謗其母「精神異常」
隨著雙邊關係惡化,張燕花指控鄺家開始耍弄各種陰招。蔡天鳳在訊息中感嘆:「她(李瑞香)盡做些小動作,又不珍惜這份福氣……擁有這樣的生活都不知道感謝我。」張燕花表示,鄺球的妻子李瑞香的生活質量因蔡天鳳的資助而有顯著提升,「有兩個保姆伺候,配備專職司機,穿著名牌衣褲,拿著精緻手袋,手头也有寬裕資金」,但李瑞香仍頻繁地在蔡天鳳與鄺港智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面前詆毀蔡天鳳,稱呼其為「媽媽神經病」。蔡天鳳曾流露擔憂,害怕在自己離港期間,鄺球夫婦會如何教育自己的子女,同時也因為鄺家曾經阻撓她與孩子們視頻聊天而感到極度不快。
張燕花回憶案發當日情景 痛哭失聲:這家人忘恩負義
檢察官在庭審過程中播放了2023年2月21日(也就是蔡天鳳失踪當天)下午1時左右的監控攝像頭畫面。影像捕捉到蔡天鳳身著白色上衣搭配白色長褲,正在加多利山單位內部接待一位有意購房的內地移民朋友,暱稱為「寧姐」。張燕花觀看片段不久便崩潰大哭,表示無法再忍受觀看下去,悲憤地說道:「我女兒真的很好,非常孝順乖巧,她是信錯了人……這家人竟然恩將仇報。」公訴人隨即暫停影片播放並表達歉意,法官宣佈上午庭审提前結束,讓張燕花稍作休息。此時,坐在囚犯欄內的鄺球和港智神情平靜,而鄺港傑則用手捂住嘴部。
午後審訊恢復進行。張燕花供述,當日下午大約2時,她曾通過微信軟件與蔡天鳳取得聯繫,蔡天鳳告知要去接女兒放學,二人隨之結束對話,這也是母女倆最後一次通信聯絡。

當天夜裡,譚方駿打電話詢問張燕花是否與蔡天鳳在一起。張燕花回答沒有,並嘗試多次撥打蔡天鳳手機但未獲接通,於是便在晚上10時至11時許,連續多次致电擔任蔡天鳳司機的前大伯鄺港傑。
在第一通電話裡,鄺港傑聲稱蔡天鳳在車上與其他人口角,因生氣自行下車離開;而在第二次通話中,他又改口說蔡天鳳約了朋友喝酒,並安慰張燕花「不用怕」和「放心」。張燕花指出,鄺港傑一時說蔡在中途下车,一時又說在大埔下车,這種前後矛盾讓她覺得事情蹊蹺。張燕花反覆追問下落,鄺港傑不予正面回答,反而惱羞成怒地喊道:「別再打電話來了!喝醉了第二天就會回來,成年人喝醉都會回家的。」但在法庭上張燕花反駁道,蔡天鳳根本不擅飲酒,平日做事也很有交代,那時蔡天鳳已經失蹤七八個小時之久。

同日深夜11時許,張燕花偕同女婿譚方駿前往警察局報案尋找失踪者。在報案過程中,張燕花致電通知鄺港智,豈料遭受對方責備:「去你的吧!你報警居然不告訴我。」張燕花聽罷怒斥回去:「你去你的吧,我女兒不見了,我報警關你什麼事」,並連聲質問:「是不是你爸爸把她帶去哪了?」、「是不是你和你爸抓走了囡囡?」,鄺港智反問道「為什麼你要這麼說?」,並建議張燕花不要這麼快就報警。
當被法官詢問為何第一時間懷疑鄺家時,張燕花解釋說蔡天鳳與人並無深仇大恨,但近期確曾與鄺球等人發生嚴重爭執,她在庭上表示:「鄺球之前說要打要殺,所以我就覺得是他幹的」,並補充當晚她打電話給鄺家所有人,沒有一個人表現出關心之意(張燕花事後澄清當晚其實並沒有致電鄺球)。

辯護律師盤問張燕花 質疑加多利山物業鄺球亦有出資
代表被告鄺港傑的資深大律師Trevor Beel,在主控检察官完成提問環節後,對證人張燕花展開交叉盤問。
1)有關蔡天鳳與鄺港傑私交的細節
張燕花承認與鄺港傑關係熟絡,知晓他曾有海外留學經歷,但不清楚對方在2011年至2015年期間具體是在美國求學。
張燕花確認蔡天鳳、鄺港傑及譚方駿三人互為好友,經常一起外出聚會,也會為蔡天鳳慶祝生日。辯方提出蔡天鳳等人會一同前往澳門賭博,張燕花則回應稱據蔡天鳳所言,只有鄺港傑一個人喜歡去澳門。

2)關於加多利山物業產權歸屬及避稅嫌疑的反駁
辯方質詢既然蔡天鳳將該單位視為投資標的,為何不將其登記在現任丈夫譚方駿名下?張燕花重申這是大家商量後的決定,「因為其他方面也都給了他嘛,海南的投資也是用鄺球的名字」。辯方暗示物業掛在鄺球名下是因為鄺家也參與出資,張燕花聞言堅決予以否認:「No no no no no,一切都要講究證據。」
辯方還就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涉嫌逃避稅務一事提出挑戰,詢問張燕花與蔡天鳳關係如此親密,為何不把單位寫在張燕花自己名下?張燕花解釋黃埔花園的房產本就是她名下的物業。辯方反指那套單位實則是張燕花丈夫的財產,張燕花立即予以駁斥:「錯了,那是聯名的」,並痛批辯方律師「撒謊」。
3)探討出售樓宇的最佳時機
辯方主張加多利山單位屬於短期持有型投資,但蔡天鳳意圖售樓之時恰逢新冠疫情爆發的高峰期,香港實施嚴格旅遊限制導致樓市低迷、內地買家無法入境,並非理想的出貨時機。張燕花回應道:「雖然不是最好的時候,但因為吵架鬧翻,所以才選擇賣啊嘛」,並解釋當時是因為「還沒拿到錢」才被迫出售。
辯方認為鄺球對加多利山單位享有實際權益,正因樓市行情差才不想放手。張燕花隨即強硬反駁:「根本就不是他的,有什麼利益可言。事先說好隨時可以收回,輪不到他來說三道四。」
【蔡天鳳案・專頁】
張燕花證詞回顧
案件開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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