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是受害者,而非作惡者。張繼科呢?

撰文 | 佘宗明

羅曼·羅蘭老師說過:認識的人多瞭,我就更喜歡狗。

羅曼·羅蘭老師還說過:怯懦的人,會把朋友送給劊子手。

秀出瞭「賽博典妻」騷操作的張繼科,相當於用不堪的行止接過瞭話茬:

不是所有的「藏獒」,都配叫狗子。

有些怯懦的人,本身就是劊子手。

昨天的熱搜榜,幾乎被張繼科跟剛去世的作曲傢坂本龍一包圓。

但張繼科顯然不配——不是他那攤子齷齪事不該上熱搜,而是他的名字不配跟坂本龍一同框。

倒是坂本龍一的那句話,挺適合用來送給張繼科:

不要對自己撒謊。

01

張繼科欠債事件,已不隻是輿情與瓜情,更是警情與案情。

他最需要的,不是公關,而是自首。

隻要是看過知名調查記者李微敖的那篇《我為什麼要對「張繼科事件」發聲》,就不難得出這番結論。

現實中,明星藝人工作室的回應與代理律師的聲明,早就沒什麼可信度與信服力可言瞭。

但張繼科一方顯然是刷新瞭「理不直氣也壯」的新高度。

他們以為,就憑著一句「純屬捏造」外加「準備起訴」,就可以將「涉賭欠債」與「賣明星女友私密照抵債」兩大核心質疑給擊退瞭。

▲張繼科工作室兩度發聲明否認。

可他們高估瞭自己掩蓋事實的能力,更低估瞭調查記者「不止不休」的力量。

這事上沒有不透風的墻,如果有,那就是媒體、輿論或內部人曝光的鏟車還沒開過來。

結果就是,「求錘得錘」將他們釘死在「被打臉」的恥辱柱上。

他們說涉賭欠債不存在。

可張繼科的欠條賴不掉。

他們否認存在賣明星女友私密照抵債這事。

可司法材料就擺在那。

隻能說,張繼科的球技硬,但他的嘴更硬。

他本來已經享受到瞭「延時性曝光」的孳息——「出來混,遲早要還」,他的醜聞,本來在2020年就該揭開蓋子瞭,現在的他,不過是「遲還」而已。

但他的死不悔改還嘴硬,觸發瞭「求錘得錘」的警報,徹底扼殺瞭僥幸「不還」的可能。

而不誠實,讓他的「罪狀」再加一條。這足以讓已經變身「純獄風男神」的他,再無翻身可能。

他用言行將一句話焊死在瞭自己的聲譽檔案中:

做人,不能太張繼科。

02

在此事曝出後,很多人進行瞭各式解讀:

不能將法律問題娛樂化

不要相信「賭狗」

不要消費受害者

遇到勒索要報警

遇到樂色要遠離

這些提醒,都挺有必要。

十年砍柴老師諷刺地說,從財經角度講,張繼科是玩出瞭「金融創新」:以女友私密照抵押、讓債主敲詐女方的新民間借貸模式,歷史性地擴大瞭抵押物范圍。

沈彬老師則引入法律視角:張繼科還恢復瞭中華法系古老的「典妻」制度,這操作夠中法史博士生寫學位論文,題目就叫《中華法系「典妻」制度的現代復興——以張繼科為觀察視角》。

所謂的典當女友肖像權與隱私權,其實就是將女友給「賣」瞭。

▲知名調查記者李微敖稱,司法材料顯示,張繼科承認瞭傳播私密視頻的行為。

我想起專欄作傢伯通曾感慨的:婚姻體系下的任何負面新聞,如傢暴、出軌、婆媳反目等,都會成為一次全方位的「反婚育科普」。

張繼科的「舍不得女友套不到狼(還不瞭債)」舉動,在輿論場中,也大概率會成為「遠離渣男指南」中的經典案例,甚至成為單身主義者高舉的「反戀愛警示」。

因為一個張繼科將男性一桿子打倒,當然是不對的。

但對於我們這些男性而言,將一個個張繼科式作惡者一桿子打倒,也是應該的。

03

在張繼科借債事件出來後,許多人為之唏噓。

唏噓於張繼科年收入曾高達6000萬元卻還是落到去借錢還賭債的境地,更唏噓於張繼科身為乒壇史上最年輕的大滿貫球員卻自毀名聲的做法。

由這類唏噓導出「一入賭場深似海」的感慨,或是「當名人,要顧惜羽毛」的反思,很正常。

在網上,張繼科涉賭傳言曝出後,又有不少前運動員也遭到搭車式爆料。

從心理層面看,對運動員群體而言,在拿世界冠軍抬高瞭他們的興奮感閾值後,他們很難被許多平常事物刺激到,但賭博這類強刺激性的活動還能激發他們的腎上腺素。

這的確需要對球員群體進行適度的心理健康度監測與及時的心理問題幹預。

但那些唏噓,最不該引向的結論就是:他曾為國爭光,所以該網開一面。拿飯圈邏輯為他洗白,就更扯瞭。

▲李微敖稱,此事已非單純八卦,更涉及違法犯罪問題。

在我看來,他之前為國爭光,跟之後犯下惡行被懲治不矛盾。

進一步講,正因為他之前為國爭光,現在他做出這類非人之舉,就更應該受到依法處理,這樣才能彰顯基本的法律精神。

不必因為他在人品上的問題就否定他在乒壇裡的成就,更不能因為他的榮銜等身就認為他該得到特殊對待。

對此事依法處理,才是對受害者的撫慰,也是對張繼科的「保護」——隻有讓他知錯,才能避免一錯再錯跌入更深的深坑。

之前他是世界冠軍。

如今他是有過之人。

這兩種社會身份,都是他憑實力給自己攢的。

04

在網上,有人稱張繼科為「張冠希」,還有人由此想起當年那場轟動一時的艷照門。

在這裡必須聲明:任何「求私照」的聲音,任何將臟水潑向受害者的做法,都極其可鄙。

這事讓我想起瞭《奇葩說》第二季上的某場辯論,辯題是「醜聞主角該不該被萬人虐?」

當時高曉松、蔡康永等導師嘉賓都選擇瞭反方,反對道德制高點上的輿論暴力。

主持人馬東隻能選擇正方。但他當時來瞭一場抽絲剝繭,拿那時候引發軒然大波的優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事件為例說:

這類事件隻是悲劇,當事男女是悲劇受害者,而非醜聞主角。

進行商業炒作式消費的,才是醜聞主角。

這說得十分在理。

在艷照門風波中,陳冠希跟那些女星們,說白瞭都是受害者。

將電腦中私密照曝光出來的,才是醜聞主角。

陳冠希之後退圈,算是為「拍私密照」跟後來照片流出客觀事實之間的關聯負責,為混亂的私生活擔責,而不是替侵權隱私買單。

我們可以由此提醒年輕人在交男女朋友時保護好自己、別亂拍私照,但不能以此認為陳冠希拍私照是違法的——那固然容易將自身和女性置於不安全境地,但終究在「男女怡情」的范疇。

將他們的私密照傳出,才是真的作惡。

張繼科如果沒有將私密視頻「典當」給債主,那他或許也是受害者。

可很顯然,他不是。

將他跟陳冠希並論,無疑是對陳冠希的不負責任。

陳冠希並沒有拿女星們的私密照來抵債。他是受害者,而非作惡者。

單就這點看,張繼科,連給陳冠希提鞋都不配。

✎作者 | 佘宗明

✎運營 | 李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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