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今日宣布優化租金補助安排,不論業主在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下作出哪個選項,均劃一向受影響業主發放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至明年12月21日,讓他們更有彈性安排和重置其長遠居所。
優化安排下,不論業主出售業權是選擇只收取現金、收取現金後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購買新的資助出售單位,或以樓換樓方式換取新的資助出售單位,就算最終未能在特設銷售計劃選到合適單位,均可收取租金補助至明年12月21日。此安排也適用於仍未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
租金補助每年15萬元,每半年發放一期,每期發放7.5萬元。
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如其單位的入伙日期為明年12月21日之後,援助基金會繼續向未入伙的業主發放租金補助。考慮到業主一般需時三個月裝修新居,業主獲取租金補助的資格會維持至其購入新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的三個月,之後不再獲發下一期租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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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宏福苑租金補助劃一發放至明年-硕谷新闻聚合](https://www.news.gov.hk/chi/2026/07/20260717/20260717_140713_561/images/2026071714455505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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