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完善兩地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機制。
現行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實施至今已超過27年,兩地法院就相互送達司法文書提出的請求近年來大幅增加。然而,現行安排下的司法文書送達成功率偏低。
為回應法律界、法定機構和市民多年來對優化送達機制的強烈需求,律政司、司法機構與最高人民法院經長時間審慎商討後,昨日簽署新安排,落實完善內地與香港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機制,進一步促進兩地法律制度的機制對接和規則銜接。
新安排是現行安排的優化版,增加送達方式、選項和靈活性,並加入提升送達效率的措施,推動跨境民商事案件能及時和高效地審理,加強保障兩地當事人的權益,更好地滿足兩地日益緊密的社會聯繫和司法訴求。
律政司下周一將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介紹新安排。新安排在香港完成相關法例修訂程序後方能生效。律政司將與司法機構緊密協作,盡快完成落實新安排所需的法例修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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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香港與內地簽司法文書新送達安排-硕谷新闻聚合](https://www.news.gov.hk/chi/2026/04/20260421/20260421_103303_717/images/2026042111544383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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