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目的是促使部門管理層做好日常管理。雖然在責任制下,部門首長的定義不包括常任秘書長,但如問題發生而常秘有責任,調查小組也會調查。她又指,常秘也會被評核,若政策工作做得不好,並非沒有後果。
楊何蓓茵今早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指部門首長責任制旨在促使部門管理層做好人事、資源等日常管理,而部門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部門首長。
她指出,常秘在決策局輔助局長制定、推行政策,非常少牽涉部門前線的日常管理,因此,在責任制下,除了局署合併、即教育局和房屋局兩名兼任部門首長的常秘外,部門首長的定義不包括常秘。
楊何蓓茵強調,若問題發生而常秘有其責任,或在過程中發現常秘牽涉在內,調查小組也會調查,並須清晰指出責任誰屬。
至於局長的政策如有問題,例如判斷錯誤,則會通過政治問責的層面處理。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硕谷新闻聚合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 版权声明
文章由硕谷新闻聚合编辑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图片[1]-責任制促使部門首長做好日常管理-硕谷新闻聚合](https://www.news.gov.hk/chi/2026/04/20260418/20260418_155819_808/images/20260418173810241.jpg)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