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4月批出十份建築圖則,港島四份、九龍兩份、新界四份,包括六項住宅及商住發展、一項商業發展、三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有五個,完成後將提供可作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共8,916平方米,涉及單位171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3,203平方米。
另外,該署接獲五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4份入伙紙,港島五份、九龍七份、新界兩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59,869平方米,共1,610個單位;非住宅用途面積11,308平方米。
該署同月接獲3,187宗有關僭建物的舉報,發出464張僭建物清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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